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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春风满神州——2022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在全国各地开展,多图全景呈现

4月26日,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如期而至。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克服疫情影响,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宣传版权保护理念、介绍版权工作开展情况、选拔推广优秀版权作品,创新采用直播、短视频等形式,让版权宣传新风吹遍神州大地。

各地举办了哪些活动。又有什么创新?小编这就为您呈现~

4月28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5-7版对各地开展2022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北京

4月24日下午,在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版权局)主办的“艺术版权的新生——加强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落地实施”主题活动上,国家一级美术师刘立宏一边进行剪纸表演,一边利用首都版权协会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携手推出的证据保护平台进行公证证据保全。(记者李婧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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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市2022年版权宣传主题发布会上,天津市残联、市盲人协会的残障人士登台合唱《我和我的祖国》,表达对《马拉喀什条约》即将在我国生效的期待之情。(记者韩萌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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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重庆市解放碑商业街的醒目位置呈现版权宣传海报。(重庆市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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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202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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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2022江苏省暨南京市“4·26”版权宣传周启动仪式上,江苏省版权知识系列培训“百堂苏版课”活动宣布启动。(江苏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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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4月20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政府网主办“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征程”在线访谈,向社会公众介绍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宣传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江西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阙米秋(左3)参加访谈,并就江西省版权执法工作的经验做法、景德镇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特色和经验等与网友交流互动。(江西省版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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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4月26日,山东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晓生(中)、山东省版权研究中心主任孙吉国(右)做客《闪电会客厅》,围绕版权相关问题讲解交流。(山东省版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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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4月26日上午,陕西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陕西日报社、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版权协会在西安曲江创新创业园举行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主题活动暨首届“陕西年度十大新锐IP”评选活动。(陕西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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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书店里张贴了版权宣传海报。(吉林省通榆县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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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北省版权局发布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视频中以湖北刺绣为例展示了作品创作的不易。(湖北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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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湖南省益阳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版权局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开展“4·26”咨询日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公众讲解版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辨识侵权盗版出版物的方法,引导公众严格保护、合理运用版权。(湖南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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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发布4个版权保护主题动画短视频。这些视频以宋代鄞县知名县令王安石为原型的“鄞州小先”为主角,分别以“支持原创不盗版”“作品版权要登记”等为主题,普及和宣传相关知识。短视频将持续在楼宇、社区、校园、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商场、影院等宣传显示屏上播放。(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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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强主持召开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首期“宣传思想文化系列讲座”,邀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有关专家作“版权保护与文化创新”专题讲座。活动采取现场讲座和视频直播方式进行,省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文化单位干部职工2万多人参加。(安徽省版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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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市民在观看版权宣传展板。(河南省委宣传部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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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22年河北省版权宣传周和全民阅读活动暨河北省打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河北省版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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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辽宁省版权保护宣传海报设计大赛优秀作品。(辽宁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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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黑龙江省版权局推出的版权宣传海报,推广作品登记。 (黑龙江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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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省版权局在成都市杉板桥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版权服务进社区活动。 (四川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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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版权保护主题形象代言人“小版哥”向人们传递版权保护理念。(云南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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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4月24日,山西省大同市图书馆和市新华书店举行2022“书香大同·文化古城”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暨版权宣传周和“绿书签行动”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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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在南宁市楼宇灯光秀中播放版权宣传标语。(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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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省版权局推出的版权宣传海报。(贵州省版权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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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4月26日,甘肃省版权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记者 田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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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及版权服务工作站通过设立版权咨询台、现场答复公众咨询等方式,增强公众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意识。(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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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版权局开展“扫黄打非”、版权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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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版权局发布“4·26”系列宣传海报,向大众介绍宋嘉熙二年(公元1238年)世界上第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版权文书在福建诞生的故事。(福建省版权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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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记者李婧璇、韩萌萌、徐平、隋明照、张席贵、汤广花、赵新乐、黄琳、朱丽娜、吴明娟、张君成、田野、张福财等采写,在此鸣谢!)

(来源:版人版语)

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4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202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副局长何志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王志成介绍,今年2月5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习近平主席签署的《马拉喀什条约》批准书,条约将于5月5日对我国生效。王志成表示,国家版权局正在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授权者的指导和监管,规范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和提供,同时与相关国际组织加强合作,推动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全面有效实施《马拉喀什条约》。

针对今年的冬奥版权保护问题,王志成强调,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主要从两个方面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一是打击各类媒体和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行为,规范冬奥赛事节目传播秩序;二是加强对重点网站(APP)、重点区域、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打击各类涉冬奥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王志成表示,截至3月15日,各类媒体和平台共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110770个,处置侵权账号10072个。目前,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正在联合挂牌督办一批涉冬奥侵权盗版重点案件,相关进展将适时公布。

加强版权保护 促进创新发展

汤兆志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一、“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国版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强化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主题,取得显著成就,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一是版权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著作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版权工作法制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版权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全国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惩治力度,有效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传播以及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三是软件正版化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得到有效巩固,文化、教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重要行业和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四是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著作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著作权登记量增长迅猛。版权示范建设工作有效地发挥了促进自主创新、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及版权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国版权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五是涉外版权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多双边版权关系。积极参与版权国际规则制定,持续巩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着力提升涉外版权保护水平,切实维护中国版权企业的海外权益。

二、“十四五”时期版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版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将更加凸显,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更加重要,社会公众对版权工作的期望将更高,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与应用给版权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此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处于深刻变化之中,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博弈和实施贸易保护的工具,这对版权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做好版权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我国版权治理水平,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版权强国,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十四五”时期版权工作的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版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全面保护、质量优先,坚持开放合作、统筹协调,加快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治理体系,以版权强国建设为中心目标,以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加快版权产业发展为基本任务,以进一步完善版权工作体系为主要措施,不断提升版权工作水平和效能,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版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版权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幅提高。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版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版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版权社会环境和尊重版权的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版权涉外工作深入推进,在国际版权体系中的话语权、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增强。版权宣传培训持续开展,版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

积极开展制定、修订著作权法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指导地方著作权立法工作,推进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的磋商制定、批准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版权工作法制化水平。一是制定、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等著作权法配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国内著作权法律法规与我国已参加的国际公约的协调和对接。二是推进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的批准和磋商制定工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全球版权治理,积极推进《马拉喀什条约》等国际版权条约的批准及落地实施。三是指导地方著作权立法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鼓励各地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保障各项著作权法律法规在各地区的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体系

坚持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重点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营造和维护尊重版权的社会环境。一是深化版权行政管理机构改革,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版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组织、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优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版权执法效能,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完善版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三是推动新业态新领域版权保护,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四是加强版权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协同和指导。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共治,广泛借助社会力量,逐步构建社会共治的版权保护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服务指导和宣传培训,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管体系,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巩固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坚持巩固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等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二是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管体系,以制度建设、软件采购、使用管理、日常检查、年度报告和考核评议为基础,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日常监管。三是开展软件使用情况年度核查,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力度,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督查考核结果通报和问责力度。

(四)进一步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

优化版权社会服务体制机制,引导和规范版权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一是提升著作权登记社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著作权登记体制机制,逐步规范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工作。二是增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法律政策,推进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规范化和透明化。三是加强涉外著作权认证工作,不断完善境外著作权认证流程、标准和条件等制度。四是加强对版权社会组织的支持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各级版权社会组织的作用,全面提升版权社会组织的规范化水平。五是加强版权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常态化、立体化和精准化的版权宣传机制,不断提升版权宣传的生动性和有效性,增强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版权的良好文化氛围。

(五)进一步完善版权涉外工作体系

继续加强版权多双边合作,积极参与版权国际规则构建,进一步提升版权国际话语权,营造良好版权国际环境,提高中华文化影响力。一是加强版权多双边合作应对,进一步提升版权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建立更加平衡有效的国际版权体系。二是着力强化版权涉外宣传工作,扩大版权对外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版权国际传播力,助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三是建立健全版权国际贸易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版权产业国际运营能力,为版权产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四是深入推进版权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版权涉外统一管理,提升版权国际问题研究能力。

(六)进一步完善版权产业发展体系

积极推动完善版权产业发展制度和政策,发挥版权在市场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版权创造和运用,实现由数量和速度向质量和效益转变,推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完善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二是推进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建设,总结、提炼和推广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的可复制经验,提升其引领和辐射作用。三是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大力推动版权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推动版权工作与各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四是积极推进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巩固和提升国家(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和贸易基地在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十四五”时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中国版权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辅导读本

原发媒体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2022-04-06)

(来源: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中娱协组织剧本娱乐企业召开征求意见研讨会

        4月8日,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简称中娱协)召开第四次专题会议,就近期公布的《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进行研讨。本次会议邀请来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浙江、江苏、江西、河南、四川、辽宁、新疆、黑龙江等省市近50家剧本娱乐头部企业负责人参加研讨。

        研讨会上,中娱协秘书长孔明与各企业逐条研读《通知》内容,就企业提出的内容管理、未成年人适龄提示、版权保护、行业自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通过对传统文娱行业发展经验的总结,深度分析政策出台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行业接下来积极拥抱政策的具体方法。与会代表认为,《通知》为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增强了信心,广大企业将积极配合政策要求开展合规工作。

        孔明表示,中娱协将认真汇总行业建议,向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并配合政策贯彻做好行业自律工作。

文化元宇宙建设的方法和路径

2022年3月27日,“文化元宇宙建设在线沙龙”举行,活动的开场由智能机器人清心主持,它讲到,2020年年底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沈阳教授团队发布了虚拟数据报告,2021年9月16日,发布了全球学界第一份元宇宙报告,2022年1月21日,以虚拟人、机器人和自然人三人联动的方式发布了元宇宙报告2.0,并在其中探讨了文化元宇宙的价值与目标。

此次文化沙龙邀请到了雅昌文化集团首席技术官蒋子俊、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 清博智能创新院院长李祖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柯丹、中国首套元宇宙系列书籍作者邢杰、北京邮电大学交互技术与体验系统文旅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陈洪等来自学界和业界的老师和专家,以文化与宇宙建设为主题进行交流分享。

雅昌文化集团首席技术官蒋子俊首先发言,他发言的主题是《艺术与元宇宙漫游探索》。

蒋子俊开始介绍了元宇宙的概念,在其看来,元宇宙是融合了科技、艺术、金融三方面跨学科的生态。他分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元宇宙的前身,聚焦人文方面;第二,元宇宙的进行时,聚焦科技方面;第三,元宇宙未来的思考,聚焦NFT在金融形态上未来延伸,数字艺术未来可能的探索。

蒋子俊讲到,元宇宙并不是从2021年才开始的,而是伴随着人类的出现就已经有了,只不过在当时元宇宙的沉浸式程度还比较低而已。从去年开始,元宇宙领域变得非常热闹,被寄予了厚望,甚至被认为是第三代互联网。但元宇宙要解决的是第二代互联网已经解决得很好的生活问题吗?显然不是。在蒋子俊的理解上,元宇宙是人类的精神空间,是一个人文问题,甚至是一个哲学问题。

人类很喜欢讲故事。由于对世界认知能力有限,人类在现实世界中有很多缺陷,需要不断用虚拟来弥补现实,也就是讲故事。在这个“逃避主义”的过程中,逐渐诞生了文化、艺术、宗教,甚至是文明等等。《人类简史》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则给了我们一个非常新颖的观点:人类能够成为世界的主宰,秘诀在于人类能创造并且相信某些“虚构的故事”。所以我们看到,2000多年前孔子的天下大同,以及近些年的全球化、地球村,地球是平的,都是虚构的故事。包括元宇宙,也是人类想象的非常好的故事和愿景,能把大家团结起来。虚构故事的能力是人类文明之光。

此外,原始社会的人创造元宇宙,是没有方法论的,到了庄子则有了非常好的方法论,“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的《逍遥游》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哲学著作,人类在肉身方面是不自由的,生老病死都非常无奈,同时也会受到各种物理时空的限制,但人类的精神是可以自由的,可以天马行空,进行各种各样的自由想象。

其实,人类很多思想都是共通的,比如庄子、佛陀的很多思想都是相通的。佛陀当年站在菩提树下顿悟,天空的云、菩提树、叶子、泥土,与佛陀自己在那一刻完全融为一体,这点与庄子的天人合一类似,都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自由状态。再比如庄周梦蝶以及曹雪芹的太虚幻境,也都给了我们很多元宇宙的落地方法论。

在庄周梦蝶中,到底是庄周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庄周,和现在的虚拟现实其实非常像。另外,像西方炼狱也是,因为人的肉体本质是不自由的,所以西方有一种说法,叫“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凯撒分管肉体,上帝分管精神。正是因为肉体不自由,所以需要炼狱,来达到精神上的自由。

曹雪芹的《红楼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样板,直接跨越数字孪生、数字原生,进入到了虚实融生的阶段,虚拟世界的太虚幻境和现实世界的大观园可以非常轻松的自如切换。

《红楼梦》又叫《石头记》。那么,通灵宝玉是不是石头的化身,或者是它的虚拟人?甄宝玉是不是贾宝玉的化身?秦可卿是不是警幻仙姑的化身?这些都非常值得我们思考。《红楼梦》一方面通过木石前盟,金玉良缘很好的安排了关键人物的前传;另一方面,在全书第五回,又对整个家族及核心人物的未来走向,做了很好的埋伏与铺垫,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整个文明感和未来感都设计得非常好。

另外,曹雪芹在《红楼梦》里面,可谓在儒、释、道诸多领域,都融合得特别好,非常有哲学和思想的高度。从这个角度来说,虽然我们现在有很强的科技手段和概念,但在整个讲故事的能力,以及认知世界的哲学思想方面,先哲们的很多思想,依然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第二部分,蒋子俊讲到,元宇宙是第一个以数字文化为核心应用场景的科技概念。之前的工业革命、科技革命,更多是以工业生产、生活消费来支撑的应用场景。

从整个科技历史来讲,很多科技革新都是靠硬件驱动,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再到元宇宙也就是第三代立体互联网,都是如此。元宇宙还处于早期阶段,虽然现在技术方面,尤其是硬件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我们对未来还是充满了期待。另一方面,从承载的载体来讲,是从网页,到APP,再到第三代的虚拟人、数字人、机器人等等;从交互方式来讲,则是从鼠标,到触屏,再到第三代的语音、手势等等。

元宇宙最底层的技术是云计算、5G通信、人工智能等这些,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溢出;再往上就是从业者们应该布局的,沉浸式技术,比如XR的硬件入口、脑机接口,以及虚幻引擎等等;还有比较重要的就是区块链和NFT技术,这其中比较核心的是独立身份,UGC驱动,自由参与,资产通证;然后就是基于沉浸式技术和区块链技术之上的方法论,是从数字孪生,到数字原生,再到虚实融生三个发展阶段。

元宇宙的内容非常关键。如何去开发元宇宙的内容,一种是像曹雪芹式的文明感,另外一种则是未来感和科幻感。我们可以把文明史、艺术史、艺术市场等等搬运到虚拟空间,这只是第一步的数字孪生;第二阶段,数字原生会出现很多跨越时空的创作,苏格拉底完全可以和孔子进行跨时空对话,伦勃朗也可以和唐寅一起谈笑风生,而威廉王子,则完全可以穿越到都铎王朝,去体验亨利八世以及爱德华六世那个时代的生活;到了第三个阶段虚实融生就更加有意思,虚拟空间的艺术家,完全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出道和确权。元宇宙最终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平台,需要各行各业的人们去共建和共创。

现在的UGC,大家可以去创作短视频内容或者游戏内容,未来则可以去创作VR、AR、XR内容,在元宇宙中,创意和想象力,将成为最核心的生产力。

关于元宇宙如何建设,蒋子俊讲到,现在有两派:一方是互联网派,另一方是区块链派,很像笑傲江湖里面的剑宗和气宗,互联网派注重体验,讲究用户沉浸式体验感,但有个非常大的缺陷就是中心化垄断;区块链派就像是练内功一样,更多聚焦在经济基础和金融关系方面,它是去中心化,但很多体验还处在二维阶段,所以两派各有优缺点,我们从业者更多的是要去融合两派的优点,这是需要大家去思考和落地的。

就元宇宙的业务模式而言,从孪生到原生再到融生,当下更多的是搬运,这也使得很多艺术家觉着现在的元宇宙还比较肤浅,没有什么意思。其实,孪生只是很基础的阶段;到了原生阶段就可以做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可以任意的跨时空组合,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到了虚实融生阶段,我们可以在虚拟空间里面,感受艺术品、触摸艺术品,在虚拟空间里购买的艺术品,还可以快递送到现实空间的家里。

元宇宙在商业模式上来讲,该如何落地?就终端设备的覆盖率而言,从iPhone过渡到XR设备,还需要很长的周期。因此现在直接进行C端突破会比较困难;而在ToG和ToB的场景,比如美术馆、博物馆这些,运用元宇宙技术和产品,去讲文明的故事、城市名片的故事、地域文化的故事;以及对拍卖行、画廊做一些降本增效的事情,是相对比较容易落地的。

3月26日,中国有60个博物馆馆长学者联名发表了一个公告,声明将积极进行元宇宙的共建,对行业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令人兴奋的事情。

第三个部分,蒋子俊讲到,元宇宙是一场基于科技 + 文化 + 金融,三浪叠加的范式革命。之前的工业革命,科技革命,更多的是生产力的革命;而基于区块链、NFT通证技术,将是一场生产关系的革命。生产力革命,叠加生产关系革命,会带来不一样的想象力。

未来元宇宙里的原生NFT艺术以及数字艺术,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艺术形式,非常值得期待。现在NFT艺术更多的还是加密艺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创作还没有大批入场。它到底是Beeple 的“每一天:前5000天”这种数字艺术,还是像基于GAN人工智能的AI艺术,还是蔡国强老师这种“炸自己”的当代艺术,还是观念艺术,或者说行为艺术,或者说波普艺术等等,这些都不得而知。

原生NFT艺术形态的探索和定义,既需要更多大咖级艺术家的加入,也需要网络原住民、年轻艺术家们的实践。在数字空间里,元宇宙原生艺术创作,由于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再加上NFT这种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它很可能会带来下一次的文艺复兴。

接着发言的是北京大学中文系张颐武教授,他分享的主题是“元宇宙与新文化形态”。

在张颐武教授看来,元宇宙使人与人之间的连接改变,这是非常宏大的构想,它是一个新世界的某种可能,我们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体系,用数字世界来展现,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文化形态。

他用觅、谜、迷、密四个字来阐述这种形态,首先觅,追寻如何进入元宇宙,路径是VR、脑机接口等等;谜就是结与解,在有诸多线索、谜团无限可能的世界里,经验、未来都是未知,所以是无数的谜;第三是迷,沉浸、沉迷、沉醉,新文化形态需要迷在里面,就像游戏中的迷,在新文化里一定是更加深入的体验;第四是密,区块链、数字货币、支撑,虚拟世界有可以流通的货币和数字产品,但是如何和现实世界链接起来,是非常有意思的问题。

他还讲到,人们进入一种新文化的可能性,涉及到尼采所说的超人和末人概念,超人拥有完美的人格,在元宇宙社会关系中如何实现,末人被自我所束缚,浑浑噩噩只有一些低欲望的人,他觉得元宇宙提供一个超人与末人的混合体,但和现在人类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是一个很辉煌的议题。在张颐武教授看来,元宇宙是一个自觉的探讨,超前的探讨,基于想象、技术,有无穷的机会和未来。

清博智能创新院院长李祖希的分享主题是“数字藏品-元宇宙的钥匙”,他的分享非常具有元宇宙的仪式感,以虚拟人的身份在虚拟空间中呈现PPT。

他讲到,在元宇宙中,数字藏品作为经济基础的体现,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数字藏品,我们可以购买一些服务,作为门票式通证,去元宇宙的一些空间、地点,这是它作为元宇宙整个闭环的重要价值。全球的数字藏品市场现在已经非常壮大。

它为何如此火爆?一个图片或者视频,即便它具有唯一性,为什么会具有经济价值?作为元宇宙经济体系的缩影,它代表了一种基于唯一性所衍生的一系列价值集中体现,它现在使用情况比较单一,大家困惑会比较严重。

李祖希梳理了现在国内出现的一些数字藏品应用,帮助大家理解数字藏品对我们有什么价值。首先,数字藏品是可以欣赏的虚拟藏品,它和很多文化IP,旅游行业结合比较深,文物、景区或者IP都可以输入藏品化完成发售,它更有助于我们对一个现象的深入观察,数字藏品既可以完成确权,并且有唯一的收藏价值,是很典型的应用领域。

此外,像文学创作,文化IP,作者或者书中的主人公,一个情节物品,都可以进行数字藏品化,所以李祖希认为未来世界,万物都可以数字藏品化,它实现了一个重要的公用化,通过发售数字藏品,企业有可能实现消费者的直接购买,对品牌和用户的维护非常有价值。

比如盲盒、影视作品,发行体系会把数字藏品的发行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来维持,新品发布时,如果同步发售数字产品,就使得它的用户,无论是线下实体,线上收藏,对品牌和产品具有更立体的认知,这样的话,它的品牌价值就可以得到极大的提升,原来我们讲互联网+,现在是企业元宇宙+营销行为。

李祖希总结出三个特点:

首先,新兴应用方式,使企业拓展了品牌形象,使它具有元宇宙的特征,或者对年轻人更加友好的特征。第二点,推动内容与私域运营,在企业的私领域,吸引年轻新势力,很多传统品牌,对年轻人很难进行覆盖,数字藏品直接深入到年轻人的认知,社交范围。还有,更容易在现在的互联网中发生话题,提高用户的忠诚度。

具体该如何实施?首先发掘自身IP的价值,提炼出适合发售数字藏品IP的点,借助相对标准化平台,完成数字藏品的铸造,之后,可以设置不同的玩法,比如若干个数字藏品可以合成一个限量款,比如一个数字产品可以和最新的产品做绑定,比如一个收藏品可以和电商促销做绑定。

当然,在未来加入一系列智能化应用,数字藏品将不再仅仅是图片、视频,我们可以和它交流,通过互动,使它真正拥有元宇宙AI属性,这是未来发展方向。

未来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生活片段,有价值的东西铸造成数字产品和别人分享,在整个元宇宙空间中分享,就像当年的QQ空间一样,如果其他人喜欢就可以收藏这些数字藏品,这就是李祖希设想的元宇宙中的数字藏品,它既承担了重要的经济闭环要素,也是我们通向元宇宙各类层面的一个钥匙。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柯丹的分享主题是“时空穿越 再塑古今:让历史人物在元宇宙复生”。

柯丹教授首先介绍了近期国家对文化元宇宙的相关政策,其中博物馆、文物领域比较多,柯丹讲自己在虚拟世界领域的研究有十六年,其中十年时间只聚焦于这个领域,她见证了这个领域的发展历程,现在元宇宙概念起来之后,对于这个领域来说是一个破茧成蝶的过程,同时技术的突破足以验证,元宇宙行业不再是一股风,而是代表了信息技术未来发展的趋势。

在研究3D虚拟世界时,她针对虚拟商品经济做了一系列研究,还把游戏第二人生上所有的虚拟商品数据扒取下来,通过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的验证,这些论文也算是世界上最早研究3D虚拟世界商品经济的经济学论文,现在回看发现一些区块链研究会引用这些论文,这是柯丹没有想到的,在这里分享是因为里面的一些理念,我们可以借鉴在元宇宙建设中。

柯丹讲到,所有虚拟商品,可变成本为0,没有任何物理损耗,这也是为什么说可以将文物数字化放在元宇宙中,既可以低碳的保存,又可以更好的保留其价值;还有当时游戏第二人生上所有的虚拟商品在塞克拉水里,这是一个非常开放的平台,用户可以自己去创造,然后交易使用,但是这些商品只局限在一个平台里面使用,除了价格,商品交易时,复制、篡改和转卖的权限可以设置是否同意,当时已经考虑到,既然这些商品的可变成本为零,无限复制是否是合理的,这些都可以为现在的NFT确权定价以及版权管理起到启示作用。

这些数字商品都是耐用品,在封闭状态下,如果靠创意创造数字商品,它的成本会越来越高也会越来越难,因为加入的人越来越多,如何保持一个稳定繁荣的平台,所以就需要有一个机制能够实现跨平台价值流通,这样才能够保持持续发展。

元宇宙发展到最后一定是有很多个元宇宙,比如很多网站或者应用都可以是独立的元宇宙,但是它们之间需要一个可以让价值联通,并且等价交换的技术,区块链是一个很好的保障。

区块链技术能够让文物在文博领域更有价值,元宇宙可以让它们更加栩栩如生,比如虚拟人服务,在第二人生的虚拟空间中,可以做一些营销的工作,比如产品展示,当时一些汽车公司将新品放在虚拟世界中,让大家去试用,引起了一些轰动,甚至一些大学也在里面开课,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大家开始审美疲劳,甚至有人质疑,虚拟世界建模生成的这些产品,和现实中真实的产品是一样吗?会不会出现买家秀和卖家秀的问题,真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互相映射的质疑,阻碍了虚拟世界继续走下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

所以虚拟世界存在的意义一定和实体经济是分不开的,然后就提出了元宇宙是整个信息技术新基建各方面的整合,用到了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这些设备以及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流畅度体验。20年前的虚拟世界希望模拟真实世界,现在元宇宙概念,可以复生一些古时人物,创造一些虚拟人物,数字孪生一些物品,可以在时空上随时穿越打造不同场景,元宇宙中在内容创造上,已经超越了真实世界。

在元宇宙里,人类的感官的体验,在视觉和听觉方面可以做到100%,触觉方面可以达到50%,但是在味觉和嗅觉方面目前的技术还达不到,通过视觉和听觉更好的体验、感知古文化,复生古人是有意义的。

柯丹认为,元宇宙是传扬艺术、传播文化、传承文明最佳媒介,数字虚拟人技术越来越强,我们在技术上以及理论上让数历史人物复生其实都是可行的,这是最能够体现他们价值的文明形式。

中国首套元宇宙系列书籍作者邢杰的分享主题是“元宇宙对文创产业的宏大机遇与挑战”。

他讲到,元宇宙分1.0、2.0、3.0、4.0,1.0元宇宙是人类的想象,2.0元宇宙是人类创造的各种艺术品和文学作品,3.0版元宇宙是可互动游戏,现在说的元宇宙是4.0版,用数字化手段将我们梦想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进行融合。

在他看来,元宇宙是人类数字化和智能化高度发展下,虚实融合的社会新形态。从这个定义讲,文创从业者的舞台非常宽广。

邢杰讲到,元宇宙有三条发展主线与文创高度相关:

第一条,交互发展主线,VR、AR裸眼3D、触感手套、电子皮肤、脑机接口等等;第二条,引擎及内容生成平台发展主线,游戏、数字孪生、数字人、工业设计及仿真,教育可见引擎、垂直内容等各类引擎和平台工具;第三条,基于区块链的经济和治理发展主线。这三条线充分交融,需要大概10年左右的时间。

元宇宙对文创业行业来说机遇到底是什么?

邢杰表示,从创作工具上来讲,元宇宙时代工具会被极大的丰富,因为人工智能技术和算力技术的高度发展,催生了引擎技术的高度发展,掌握最新一代工具的人,就会碾压上一代工具的人,文创业从技术敏感性上来讲,要高度关注各种各样的创作工具和引擎。

第二应用场景,我们要从物理场景过渡到数字场景,从数字场景过渡到动态化的数字场景,从动态化的数字场景再过渡到虚实融合的动态化场景,再过渡到智慧化的虚实融合的动态化场景。这些场景将来不受地理空间限制,数字化叠加、内容会叠加在现实社会的每一个场景,比如工作生活的路上,交友的场景当中,随时随地可以拉开一个全新的世界跟现实世界进行叠加。

在空间能力方面,从原来的二维世界进入三维世界,还是三维互动和智慧化的世界,所以特别需要整个从业者的创造力和想象。

第三知识产权保护,作品创作出来之后,自然就带有版权,所以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面,大家再也不需要有任何担心。

第四高效的经济体系,原来大家做文创行业离不开中介机构,在web3.0中,作品会天然的嵌在各种智能合约中,嵌入到各种垂直行业和平台中,这套经济体系比现有的经济体系效率要大很多。

他还讲到,元宇宙对文创业来说是巨大的机遇,但也带来很大的挑战,首先就是惯性创作思维的阻碍,比如NFT,几乎90%的作品都是将现有的艺术品数字化,未来的文创作品全是数字化、动态的,甚至是智能的,每观众看到的作品都是不一样的,它是可以动态变化的,这样的表现力是以前的艺术家无法想象的,所以文创业的从业者,要摆脱惯性思维,换到数字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动态化的作品和交互市场,要重构感知力、认知力、创造力和想象力。

还有要面对高效引擎带来的强烈竞争,比如之前的从业者需要专业背景才能从事,未来任何人都可以借助技术实现,拿服装设计来说,智能服装引擎出现的话,普通人只要对引擎说我想要一套衣服,它在几秒钟内可以给你推荐几十套不同的服装。

所以,文创行业的人要拥抱这样的机会,重构自我的感知力、认知力、创造力和想象力。

北京邮电大学交互技术与体验系统文旅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陈洪的分享主题为“文旅元宇宙实践与畅想”。

基于多元元宇宙的理解,陈洪首先谈到Roblox的元宇宙,相通的平行世界,元宇宙目前最匹配的应用场景就是游戏堡垒之夜;之后讲到Facebook和微软,都有不同的针对性。

在陈洪看来,元宇宙是下一代人机界面和下一代内容呈现方式构成的下一代互联网。从早期的电影到移动互联网再到VR以及未来的脑机接口,界面的变化对应的是后面内容逻辑的变化,设备和内容生产体系、生产方式是联动的。

元宇宙的当下之路

陈洪讲到,黑客帝国一般的纯虚拟化元宇宙效果,人类还无法完全实现;另外一个就是游戏,但即便是最接近元宇宙的游戏,在沉浸感、多元化方面还远远谈不上完美,文明二字更是遥不可及。在这样的情况下,借助当今实际世界物质基础,进行虚实内容融合,在局部用虚拟内容增强我们对现实文旅内容的呈现和表达力,可能是比较现实的文旅元宇宙的建设思路。

文旅元宇宙入口

他还谈到,文旅实体场景是元宇宙最佳的天然入口,既满足其物理在场的沉浸感,又实现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的融合,将成为文旅元宇宙这场虚拟革命中的关键一环。比如虚实共生的主题展馆、虚实共生的主题公园、主题景区和城市等等。

文旅元宇宙的体验场景将以塑造更加宏大和完善的世界观架构为核心,辅以剧情及故事线创作支撑其未来具备完整运行逻辑,触发更多消费者共同参与创作的契机。

没有故事的场景将不再具有吸引力。

文旅元宇宙-物

未来的文旅游线将是现实与虚拟融合的文商旅一体化动线,通过新广告、零售、消费服务人们的旅游体验。NFT将不再是孤立的数字商品,它是旅游动线天然的一部分。

在文旅元宇宙中,游客将重置为双重身份,游客既可以参加下线体验,也可以虚拟化身的形式与人、地点、事件进行实时互动,完成故事线为引导的休闲、消费、社交等行为,实现从“身游”到“神游”,实现双倍获得感。此外,陈洪还介绍了当下的技术标准情况。

陈洪最后总结到,元宇宙承载着对技术的信心以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待;数字文旅为人们认识和进入元宇宙提供了重要入口;虚实融合实现新时代文化传承与传播是可行的当下之路;在未来到来之前,当下之路就是未来之路。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沈阳最后做总结,他认为元宇宙分为三维化、三元化、三权化,在三维化方面,元宇宙是三维化的互联网,通过XR、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三元化方面,三维时空催生虚拟人和实体化机器人,虚拟人和实体化机器人依靠AI引擎实现。三权化方面,虚实空间和个体的本体存在创造经济活动,依靠区块链、Web3.0、数字藏品/NFT等技术或机制实现。

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产生的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和数字孪生实现时空拓展性,基于AI和物联网实现虚拟人、自然人和机器人的人机融生性,基于区块链、Web3.0、数字藏品/NFT等实现经济增值性。在社交系统、生产系统、经济系统上虚实共生,每个用户可进行世界编辑、内容生产和数字资产自所有。

他还讲到元宇宙的三大智能:时空智能、生命智能和合约智能。之后评述了各位嘉宾的发言,同时还透露,《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3.0将在2022年年中发布。

(来源:中国版权协会)

关注 | “区块链+版权” 已来,你来不来

数字藏品

「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

——未来已来——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发运用,加大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力度。在中央网信办等16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中,特色领域试点“区块链+版权”有12家试点单位。其中,中国搜索是唯一上榜的国家级新媒体平台和主流媒体,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是全国出版集团中唯一入选单位。《版权监管》周刊聚焦“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从这两家试点单位的近期实践中预见数字版权的未来发展。

导读

中国搜索“时藏”数字版权藏品平台上线公测:用数字技术为优秀版权作品服务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发行首款数字藏品《天下妈祖》(盲盒):出版业将更加关注版权价值

时 藏

        中国搜索“时藏”数字版权藏品平台上线公测——用数字技术为优秀版权作品服务

作者:赵新乐

        3月17日12点,由中国搜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搜索)打造的“时藏”数字版权藏品平台上线公测。首发9999份“中国好故事”(APP)原创国潮萌娃形象“一飞冲天”藏品秒售罄。
        另一边,在“时藏”上线公测期间,连续10天每日限量发行的999份区块链勋章,也呈现出供不应求之势。
        “火爆程度超出我们想象,平台都快刷爆了……”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中国搜索法务总监、“媒体融合链”负责人、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秘书长王娇妮如此描述。
        正如王娇妮所言,这是中国搜索作为“区块链+版权”国家创新应用试点,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尝试为媒体版权保护和数字化运营探路。
借数字藏品打造好故事形象IP
        在中央网信办等16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中,中国搜索作为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秘书长单位,是唯一入选试点名单的新媒体“国家队”。
        “时藏”的上线公测,也是中国搜索长期在“区块链+版权”领域深耕的结果。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提出,版权的应用扩展到元宇宙场景,中国搜索在自有区块链的基础之上,顺势推出‘时藏’数字版权藏品平台。”王娇妮说,坚持为传统文化和数字产业赋能,为版权在数字世界创造更多价值,从而赋予数字藏品更多的生命力,这是“时藏”的初心,也是中国搜索对“时藏”的期待。
        作为国家新媒体单位,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搜索在信息科技领域探索深耕多年,拥有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底层技术能力,历时4年打造了“媒体融合链”联盟链,而数字藏品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区块链的技术支持。
        记者了解到,此次平台公测首发“中国好故事”汉服萌娃人物形象数字藏品,由“中国好故事”团队原创,依据唐代人物形象与服饰特点为灵感设计,古风国漫的设计风格符合年轻人的审美品位,人物表现力传递着中国故事及温暖力量。
        之所以取名“时藏”,也体现着中国搜索对跨越时空、铭记永恒的美好希冀,希望用区块链见证伟大时代,记录重要历史时刻,珍藏时空美好瞬间。“我们希望运用数字技术为优秀版权作品服务,通过数字藏品的形式打造好故事形象IP,激活传统文化的创造力与生命力,让传统文化‘活起来’,在年轻人当中‘火起来’。”王娇妮说道。
        3月17日首先发行的男娃顾嘟嘟“一飞冲天”的动态形象(其中顾为“故”的谐音,意为“好故事”)就寓意“敢上九天揽月”的无畏勇气,带着十足的元气,充满正能量。
具有扎实的底层区块链能力
        近年来,数字藏品越来越火爆,一方面,在消费侧,人们越来越追求精神层面的消费,年轻人尤其是Z世代的青年人,对数字文化、数字艺术等有着天然的需求,对于数字资产的认知度、接受度也相对更高。他们期待和认同像数字藏品这样可收藏、可分享、可互动、可社交的新型数字化产品。
        另一方面,在供给侧,随着数字时代的快速发展,文化数据生产要素到数字资产的转化产生了迫切需求。近年来,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日益成熟,特别是国家明确鼓励开展“区块链+版权”等结合产业的区块链创新应用,使得基于区块链的数字作品从快速确权到创新开发运用成为可能。文物、文创领域以及文化、艺术、版权相关产业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时藏”的应运而生,意味着这家新华社旗下的高新技术企业迈入数字版权藏品新赛道。
        “时藏”的目标是打造让用户感到权威、安全、可靠的品质藏品平台,着力解决数字版权确权难、推广难、变现难等诸多问题,推动数字版权保护和运用,激发优质版权作品创作活力,在技术、发行、运营各环节为创作者、发行方、收藏家赋能,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在王娇妮看来,“时藏”的优势,是基于中国搜索自有区块链“媒体融合链”联盟链而打造,具有强公信背景和扎实的底层区块链能力。
         2021年1月,“媒体融合链”区块链版权平台上线,成为区块链用于传媒业发展的实例。“媒体融合链”同时是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平台,2020年经过了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产品备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区块链系统评测、电子证据有效性评测,电子证据直通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中国搜索还是国家版权局“版权保护新技术研究与推广站点”授牌单位。
        这些“硬实力”都让“时藏”数字版权藏品平台具备了权威、安全、可信赖的优势。
        王娇妮提到,平台上的所有藏品将全部采用自主研发的数字藏品创建系统及链上发行模式,实现秒级确认、快速确权。发行模式支持盲盒等多种时下年轻人偏爱的潮流玩法。传媒出版、文学艺术、文旅文创、游戏动漫、信息科技以及各相关产业,均可参与“时藏”平台生态建设。“媒体融合链”节点实现低门槛快速接入,可跨链协作,赋能各个产业协同发展,助推数字版权藏品市场健康发展。

可有效实现数字作品的确权

        当数字藏品产业高速发展,不少企业闻风而动,期望借助数字藏品“火”一把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实践中,版权问题也成为目前制约数字藏品发展的一大关键。
        “实际上,确权是版权保护的前提,如果不能有效地实现数字作品的确权,数字资产权益就不能得到保障,也就无力支撑更高级的商业模式。”用王娇妮的话说,数字藏品的确权、溯源与底层连接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息息相关。数字作品上链即确权,因此数字藏品平台采用的区块链底层是否可靠很关键,该区块链存证系统是否安全,电子证据是否得到认可,对上链作品的版权保护、对数字藏品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都至关重要。
        基于中国搜索自有区块链“媒体融合链”联盟链打造的“时藏”具备自主可控、信息透明、不可篡改、可溯源等特点,能够清晰查看每一幅数字作品的身份特征、创作者及收藏流程的详细信息,为藏品提供可信存证技术,提高了数字资产确权和追溯效率,并确保其在发行和收藏过程中全链条的真实可信,保证创作者的版权归属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正因为如上特点,在“时藏”上线的数字版权藏品,能够实现版权的全流程保护:将拥有版权的数字作品首先上链存证,通过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特性,迅速完成确权,同时形成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数字藏品。“媒体融合链”支持秒级确认、快速确权,存证数据实时同步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很好地支撑平台的发行。
        “未来已来,我们将与优质内容生产者、IP方以及版权产业、数字藏品、区块链业界深度合作,共同为市场输出优质文化产品,共同保护开发运用好版权资产,共建面向未来的数字文化、数字版权新生态。”王娇妮说道。

《天下妈祖》(盲盒)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发行首款数字藏品《天下妈祖》(盲盒)——出版业将更加关注版权价值

作者:朱丽娜

6000份价值19.9元的数字藏品上线即销售一空……在人人皆知元宇宙的风口,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携首款名为《天下妈祖》(盲盒)的数字藏品,日前正式踏入传统出版业以版权为支点试水元宇宙的浪潮。

“作为传统内容生产经营企业,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希冀能以区块链赋能版权产业,为出版业探索一个全新的版权发展生态链。”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旗下负责此次数字藏品发行的福建电子音像出版社社长、总编辑林前汐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首战告捷在于突破技术难关

作为全国出版集团中唯一一家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单位,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是机遇也是挑战。

对比传统出版领域的版权转化形式,数字藏品有明显的优势。数字藏品是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独立产品,这一产品形态与传统版权转化形式相比有应用范围广、形态丰富、成长性强等特点。出版领域在传统生态下经营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频、视频、动漫都可以铸造成数字藏品。

“在数字藏品这一全新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行业进入,更多的产品形态正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这些都让我们对数字版权的未来充满了想象。”林前汐说,在传统出版生态里,版权的价值往往和出版物的实物或类实物形态联系在一起,因一本纸质书、一部电影而具象化。在区块链生态下,版权化身为数字藏品,这让大家看到了一个基于现实的数字世界,一个亦虚亦实初级的元宇宙……

摆在海峡出版发行集团面前的问题首先就是如何突破技术难关。林前汐介绍,福州百谷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百谷王)对此次《天下妈祖》(盲盒)数字藏品的铸造发行提供了技术支持,也是此次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区块链+版权”特色领域试点的联合申报单位。该公司主持设计的“百谷王链”区块链引擎(目前为v2.0版本、采用MIT开源协议),作为国产自主研发的区块链程序,获评福建省工信厅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等称号。

值得一提的是,福州百谷王还围绕非遗保护主题和非遗领域产业数字化、版权保护进行实践,开发了数字艺术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多方共识、不可篡改特性对数字艺术进行溯源、确权的特性,实现了“永久记录、有限传播”的预期,这些已经建设的内容为“区块链+版权”的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参考。

《天下妈祖》(盲盒)的数字藏品的成功售卖,标志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在“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领域探索首战告捷。

数字版权将被重新审视

每一件数字藏品,其实都是一个生动的形象或场景,这些都需要出版单位有优质的IP版权资源进行支撑和活化。

之所以选择“天下妈祖”作为“区块链+版权”的首次尝试,是因为“天下妈祖”是福建电子音像出版社倾力打造的以妈祖文化为纽带,以弘扬和传承中华文化为核心,包含“‘天下妈祖’新媒体平台”“妈祖文化系列大赛”“妈祖文化图片海内外巡回展”等多个项目的多元文化品牌。

“天下妈祖’文化品牌沉淀了大量优质版权资源。”林前汐表示,此次《天下妈祖》(盲盒)数字藏品,选用了“妈祖文化系列大赛”的优秀获奖作品铸造,其中包含了10幅“我爱妈祖全球儿童画大赛”获奖作品和5幅“全球妈祖文化征文暨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全球妈祖文化系列大赛自2009年启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6届,辐射范围超过25个国家。

“我们希望以数字藏品这种新兴的产品形态,进一步提升‘天下妈祖’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更好地展现妈祖文化以及相关传统民俗文化的深厚底蕴。”林前汐说。

打造《天下妈祖》(盲盒)数字藏品的过程中,对儿童画作和摄影作品版权的重新确权是较为困难的地方。

尽管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对参赛的儿童画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申明,但存在与新修改《著作权法》不匹配之处。为慎重起见,集团逐一联系获奖者,重新签订协议,明确作品著作权归属。由于系列大赛时间上跨越10多年,且儿童画参赛者多为未成年人,必须联系其监护人,联系、沟通及补签授权协议等工作困难重重。在重新签订协议后,集团将相关作品在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平台进行了作品登记。

在林前汐看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作者及著作权人权益,是构建全新的版权产业生态,加强版权创造、保护、应用和管理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区块链+版权”为行业带来的新变化——“出版业将更加关注版权价值和其相关法律支撑”。

“当出版人真正面对数字藏品这类区块链产品,感受由独特、稀缺的数字版权带来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当出版人发现越来越多的产品用区块链技术赋能后,可溯源、防篡改、不可复制;当出版人面对无数创意带来的数字产品形态……我相信,大家都会更加重视手中所掌握的版权的独特性、原真性,会更加认真对待版权保护,并关注获取完整的数字版权。”林前汐说。

“传统出版单位必将依靠自身强大的内容资源储备,以版权实力抢占一席之地。当然,新的产品和业态也会对现有法律适用带来一些新观察、新思考,相信数字版权资源的法律保护体系将越来越完善。”林前汐说。

新玩法下的变与不变

传统出版单位开发原创数字藏品,必定要依托专业的力量,需要在资本、技术、渠道等方面不断创新。

目前,海峡出版发行集团也正在围绕“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构建“立足福建、服务两岸、辐射全国”的海峡区块链版权综合运营中心。

记者了解到,该中心将集版权内容申请、登记、转让交易、交叉授权、溯源取证、固证维权、质押融资等服务为一体,通过一体化通路实现区块链技术体系下的全流程版权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最终通过技术业务标准化、人才体系培养、产学研用融合以及服务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实践,实现版权产业整体价值提升。

数字藏品,为传统出版单位的“破次元”玩法打开了新思路,版权理念是不变的底色。

林前汐说:“版权是出版业永续发展的基石,优质的自有版权会是出版业在产业大变革中以不变应万变的压舱石。新风口来临,考验的是出版人对于版权资源运用转化的能力。此次国家‘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建设海峡区块链版权综合运营中心更是集团在新技术条件下,对未来版权生态的大胆探索。但是,在纷繁芜杂的版权市场保持清醒、认清方向同样重要,要对自有版权价值有科学合理评估、规划,确定自身的版权品牌,集中力量建设专题版权产品线。”

编     辑:朱丽娜

二     审:赵新乐

文     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使用说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独家内容,未经同意,请勿随意转载。

(来源:版人版语)

国家版权局关于2021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

国版发函〔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

2021年,各地区著作权主管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有序做好著作权登记工作,登记数量持续增长,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1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6264378件,同比增长24.30%。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情况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登记信息统计,2021年全国共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3983943件,同比增长20.13%。

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总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登记量较多的分别是:北京市1025511件,占登记总量的25.7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527432件,占登记总量的13.24%;江苏省371776件,占登记总量的9.33%;上海市345583件,占登记总量的8.67%;山东省230814件,占登记总量的5.79%;贵州省200929件,占登记总量的5.04%。以上登记量占全国登记总量的67.82%。相较于2020年,湖南、河北、云南、安徽等省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均超过了100%;甘肃、海南、内蒙古、河南、湖北等省(区)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均超过了50%。

从作品类型看,登记量最多的是美术作品1670092件,占登记总量的41.92%;第二是摄影作品1553318件,占登记总量的38.99%;第三是文字作品295729件,占登记总量的7.42%;第四是影视作品244538件,占登记总量的6.14%。以上类型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占登记总量的94.47%。此外,还有录音制品58048件,占登记总量的1.46%;音乐作品50851件,占登记总量的1.28%;图形作品25152件,占登记总量的0.63%;录像制品21558件,占登记总量的0.54%;模型、戏剧、曲艺、建筑作品等共计64657件,占登记总量的1.62%。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2021年全国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280063件,同比增长32.34%。

从登记区域分布情况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域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登记量约144万件,占登记总量的63.1%。

从登记区域增长情况看,增速最快的是东北地区79%;第二是西部地区55%;第三是中部地区31%;第四是东部地区25%。

从各地区登记数量情况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较多的省(市)依次为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四川、山东、湖北、福建、陕西。上述地区共登记软件著作权约163万件,占登记总量的71.5%,其中,广东省登记软件著作权约27万件,占登记总量的11.8%。

        四、著作权质权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计,2021年全国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372件,同比下降3.13%;涉及合同数量357个,同比增长4.69%;涉及作品数量1078件,同比下降12.43%;涉及主债务金额452906.2万元,同比增长11.59%;涉及担保金额432986.1万元,同比下降10.3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40件,同比增长3.98%;涉及合同数量340个,同比增长3.98%;涉及软件数量1046件,同比下降10.90%;涉及主债务金额409872.7万元,同比增长7.94%;涉及担保金额389952.6万元,同比增长6.27%。

作品(除计算机软件外)著作权质权登记32件,同比下降43.86%;涉及合同数量17个,同比增长21.43%;涉及作品数量32件,同比下降67.62%;涉及主债务金额43033.5万元,同比增长64.61%;涉及担保金额43033.5万元,同比增长68.21%。

各地区著作权主管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措施,提高著作权登记工作效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家版权局

2022年3月21日

(来源:国家版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谈《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迈向版权发展新征程

“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新雷第一声。”3月的北京,褪去冬寒,渐觉春暖。

对于版权业界来说,《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已经擘画了新的发展蓝图。那么,面对版权业界的“急难愁盼”问题,该如何给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版权在护航中华文明传承传播方面又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呢?带着这些问题,《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在全国两会期间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

培养有实践能力的版权人才是当务之急

                                                                                                                                                                                                                                                                                                                                                                                                                                                                                                                                                                                                                                                                                                                                                                                                                                                                                                                                                                                                                                                          

        在2月17日公布的同等学力研修班招生简章中,“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校内授课与实践基地教学相互配合”“由中国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博导、硕导及校外实践导师授课”的内容十分亮眼。阎晓宏介绍,中国版权协会将会邀请业界资深的、有影响力的专家担任实践导师,这样一方面可以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另一方面也可以让业界专家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培养具备综合素质的版权人才。

新技术应用及对其价值的关注“一个都不能少”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发运用”,这一业界关注的话题也被写入了《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对于版权信息管理与开发、版权确权与存证等核心问题,新技术往往能大显神通。

互联网环境下,存在着确权难、固证难、维权难和用权难的问题,2020年中国版权协会启动的“中国版权链”利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追根溯源、分布式共识等特点,为网络版权的确权、交易、维权提供了新的途径。阎晓宏举例说,北京冬奥会、央视春节联欢晚会及元宵晚会上,“中国版权链”就承担了版权监测任务。通过实时监测,版权方可以及时掌握节目被盗版的情况,采用向受委托方或版权执法部门投诉、发律师函等形式尽快下架盗版链接,最大程度减少版权方损失。

        今年1月,“中国版权链版权服务平台”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阎晓宏说,下一步希望将“中国版权链版权服务平台”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特别是应用在传统的出版领域里。因为在区块链上的存证是不可更改的,万一出现纠纷,存证可以作为初始证据,这对于创作者和使用者来说都很有意义,有利于维护他们的版权权益。

此外,阎晓宏提醒道,2020年1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发展新需求,依据《著作权法》准确界定作品类型,把握好作品的认定标准”。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定义也是开放性的,因此,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和区块链本身就可能构成新型的版权作品形态,对其版权的开发和保护也值得关注。

灿烂的民间文艺期待得到及时的版权保护

        《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中设置了“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项目”专栏,这一专栏的内容引发了版权界广泛关注和讨论。

实际上,对于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版权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版权管理部门在早前就已经意识到,国家版权局还组织译者翻译了德国学者莱万斯基编著的《原住民遗产与知识产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一书,2011年,这部书的中文译本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阎晓宏为这本书作序。在序言中他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自己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版权、软件等,通过制定国际规则,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及贸易措施予以保护;而对落后国家、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具有优势的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却十分淡漠。阎晓宏在文中对此亮明态度:“这是不公平的。我们的观点是,既要保护美味的‘法式大餐’,也要保护用来充饥的‘面包’;既要保护影视大片、软件,也应该保护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历史文化悠久、民族众多,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领域资源多、分布广,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是,我们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对国际规则制定与修改主动参与不够,国内的探讨与研究、立法与实践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许多有识之士都已认识到,这项工作不能等待,我们自己必须抓紧。”

如今,《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以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为契机,摸清我国民间文艺的现状和保护诉求。”这意味着国家正在进一步激活民间文艺的版权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来源:版人版语)

2022年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院线电影)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22年度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院线电影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在影片上映期内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对于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应当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来源:国家版权)

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和示范园区(基地)名单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版权在促进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各地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授予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等57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授予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称号,授予人民美术文化园等15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版权支撑。

国家版权局

2022年3月4日


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1.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

2.北京凯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磨铁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世纪优优(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7.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山西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9.平遥县唐都推光漆器有限公司

10.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

11.沈阳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2.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3.桦甸市山妹子农民画发展有限公司

14.通榆墨宝园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5.哈尔滨慧文书院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6.绥棱县灵透黑陶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17.佳木斯哲艺堂赫哲鱼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8.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19.苏州通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20.苏州慈云蚕丝制品有限公司

21.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2.苏州市山水丝绸有限公司

23.温州澳珀家俱有限公司

24.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5.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

26.铜陵铜官府文化创意股份公司

27.芜湖市工艺美术厂有限责任公司

28.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9.福建省洪英工艺有限公司

30.泉州南洋艺品有限公司

31.江西中至科技有限公司

32.景德镇市瑞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33.山东金石书法博物馆

34.山东金榜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35.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

36.河南博物院

37.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39.广州欧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广州漫友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1.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42.广东蒙创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3.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4.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

45.重庆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46.视觉图库(重庆)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47. 成都许燎源现代设计艺术博物馆

48.四川非意欧国际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49.自贡市龙腾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50.贵阳苗疆故事民族服饰博物馆

51.昆明德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2.红河火宝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53.陕西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54.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55.西安易俗社有限公司

56.宁夏盛天彩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


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软件正版化)

1.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3.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2.河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3.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6.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7.合肥乐堂动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

19.山东通佳机械有限公司

20.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3.云南创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4.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园区

(基地)

1.人民美术文化园(北京市)

2.华斯裘皮产业园(河北省)

3.鄂尔多斯科教文化创意产业园(内蒙古自治区)

4.上海蓝天经济城(上海市)

5.中国网络作家村(浙江省)

6.安徽殷港艺创小镇(安徽省)

7.德化新秀园(福建省)

8.三宝国际瓷谷(江西省)

9.烟台高新科创智慧园(山东省)

10.河南出版产业园(河南省)

11.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园区(广东省)

12.重庆仙桃国际大数据谷(重庆市)

13.芦山县根雕文化产业园(四川省)

14.拾翠国际民艺园区(云南省)

15.老钢厂设计创意产业园(陕西省)

 

(来源:版人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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