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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近800万元,上海首例盗版“剧本杀”侵犯著作权案9人团伙获刑

随着线下“剧本杀”门店的火速发展,盗版剧本频现,给行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上海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巡查、追溯源头,循线挖出一条以苏某某、林某某为首的印制、销售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产业链。

  这是上海首例盗版“剧本杀”侵犯著作权案。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获悉,6月25日,该案获判。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与其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杨某某、鲍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该案9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制售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涉案近800万元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介绍,2021年5月,苏某某与林某某发现,“剧本杀”门店生意火爆,“剧本杀”的剧本不愁销路。于是,二人决定合伙做盗版“剧本杀”剧本的买卖。苏某某网购正版剧本,二人在网吧内对正版进行扫描、排版,再委托他人印制、包装,以远低于正版的价格对外销售。没过多久,开始盈利的苏、林二人购买扫描、打印设备,并成立印刷公司,进行1:1印制。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为了便于印制、囤放、销售盗版成品,二人租赁五处场所作为生产、仓储、经营地。苏某某负责招募人员、采购正版“剧本杀”盒装剧本以及扫描、排版、销售环节的管理,林某某负责印刷、包装、发货环节的管理。二人陆续雇佣杨某某、鲍某某等7人分别负责扫描、排版、印制、销售。

上述人员共制作出《来电》《搞钱》《月光下的持刀者》《年轮》等130余种各类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大量低价盗版剧本通过网络平台销至各分销商,或者通过“一件代发”的模式直接发货至全国各地。至此,分工有序、制销一体的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产业链条形成。

2022年9月,苏某某、林某某以及其雇佣的杨某某、鲍某某等9人被上海公安机关查获,9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计,苏某某、林某某二人通过个人微信、网络店铺等平台对外销售盗版“剧本杀”盒装剧本共计人民币475万余元。公安机关在其生产、仓储场所内查封尚未销售的各类“剧本杀”盒装剧本97种,共计4万余盒,待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20万余元。

检察机关组建办案组,专案专办

本案作为上海首例盗版“剧本杀”侵犯著作权案,因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多等因素,广受社会关注。上海检察三分院充分考虑案件关注度、影响力,在案件受理初期,立即组建专业化知产办案团队,由副检察长谈信友担任组长,专案专办。办案团队在组长的带领下对本案侵犯著作权相关专业问题进行研判、充分听取权利人、辩护人意见,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本案涉及百余种“剧本杀”盒装剧本,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全部著作权人,司法机关通过查证授权正版网站的正版剧本价格与涉案盗版盒装剧本售价巨大差价、部分权利人出具的授权说明,并结合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排除合理怀疑,最终认定本案犯罪金额达795万余元。

开庭当日,上海检察三分院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版权局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远程观看本案庭审情况。三分院还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展示检察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来源:中国版权协会)

共话互联网版权保护中国解决方案

6月8日,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的贺信精神为指引,来自数字文化、互联网科技、版权保护等领域的2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和代表,在深圳举行的“共建互联网版权新生态”分论坛上发言交流,聚焦互联网版权创新实践,以数据确权支撑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共话互联网版权保护的中国解决方案。

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在致辞中表示,深入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呼唤版权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价值理念,加强互联网版权保护与运用,构建健康的互联网版权新生态,为文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赋能。一要优化治理,加强保护,进一步健全版权社会服务体制机制;二要鼓励创新,激发活力,大力推动数字文艺作品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三要加强研究,前瞻布局,加强对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领域的版权保护问题调查研究,提高面向互联网开展版权治理和服务的水平;四要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统筹推进互联网版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分论坛上,国家版权局宣布了2023年新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的4个城市:南通市、潍坊市、佛山市和长沙市,张建春同志为4个城市授牌。

共建互联网版权新生态分论坛是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的8个分论坛之一。分论坛由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主办,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等协办,深圳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承办。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部分省区市党委宣传(版权)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分论坛活动。

(来源:国家版权)

WIPO中国:产权组织征集2023年中小企业全球奖申请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产权组织)已启动2023年全球奖计划,在全世界范围内征集以卓越方式利用知识产权支持的创新创造来实现商业目标并改善社会的中小企业候选人。

WIPO has opened the 2023 edition of its Global Awards program, seeking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MEs) candidates from around the world that u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IP)-backed innovation and creativity in an exceptional manner to achieve business goals and improve society.

2023年产权组织全球奖面向整个商业活动范围内的中小企业申请者——创意产业、本地和国际品牌、创新技术提供者和所有其他企业。

WIPO’s Global Awards 2023 are open to SME applicants of the entire range of business activity –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local and international brands, innovative technological providers and all others.


“产权组织的全球奖计划表彰为市场带来伟大的新产品和新服务的企业及个人,这些企业和个人创造了支持社区的就业机会,同时通过各自的工作改善着我们的世界。我们希望通过表彰以知识产权为中心而取得成就的中小企业,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战略性地使用知识产权,将创意推向市场。”

“WIPO’s Global Awards program recognizes enterprises and individuals that bring great new products and services to market, creating jobs that support communities, while improving our world through their work. Our hope is that in recognizing the IP-centered achievements of SMEs, we will encourage greater numbers of businesses and entrepreneurs to use IP strategically in taking their ideas to market.”

                                                                       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

WIPO Director General Daren Tang


全球奖“是增强知识产权作为资产的重要性的一种方式。就此而言,我对非洲或发展中世界任何地方的人的唯一关切是,不要害怕发展壮大,”来自尼日利亚的全球奖评委朱利叶斯·阿金耶米表示。他是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的常驻企业家。

The Global Awards “are a way to amplify the import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an asset. And the only concern I have for those in Africa or anywhere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for that matter, is not to be afraid to thrive,” says Julius Akinyemi of Nigeria, awards juror and Entrepreneur In Residence at the MIT Media Lab.

“年轻的企业家应该努力参与奖项竞逐。这是获得认可的好方法。但除此之外,这也是一种能帮助他/她们扩大生意的机制,”评委会成员、约旦战略家和投资人阿明·巴德尔丁博士说。

“Young entrepreneurs ought to want to be competing for this. It’s a great way to get recognized. But in addition to that, it’s a mechanism that can help them grow whatever trade they have,” says jury member Dr. Amin Badr-El-Din, of Jordan, a strategist and investor.

“所有的发明人,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们,那就是世界比你们想象的要小得多,而你们的创意却比你们想象的要大得多。因此,带着你们的创意来角逐吧,看看你们的发明如何能够走向世界,”爱沙尼亚评委卡罗莉·欣德里克斯说。她是一家创业公司的创始人。

“All inventors out there, I have a secret, you know, that the world is much smaller than you think and your idea is much bigger than you think. So bring your idea to our competition and see how your invention can go global,” says Karoli Hindriks, of Estonia, an awards juror and startup founder.

WIPO全球奖的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向来自世界各地和各行各业的中小企业开放,可以自荐。

The competition – free of any charge – is now open for self-nomination to SMEs from around the world and from all industries.

申请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3月31日

The application period is from January 16 to March 31, 2023.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2023年产权组织全球奖。

Please scan the following QR code to apply for the 2023 WIPO Global Awards.

由著名专家组成的独立评委会将根据一系列标准,包括知识产权的成功商业化及其对社会的积极贡献,从含有20名入围者的候选名单中选出最多七位获奖者。竞逐者的多样性也是要考虑的因素。

An independent jury of renowned experts will select up to seven winners from a shortlist of 20 nominees based on a range of criteria, including the successful commercialization of IP and its positive contribution to society. Diversity of the contenders is also considered.

获奖者将获得:

Winners will receive:

量身定做的一对一指导方案,以支持其知识产权战略

A tailored 1:1 mentoring package to support their IP strategies

在获取资金和商业机会方面的支持

Support to facilitate access to funding and business opportunities

将于2023年7月在日内瓦产权组织总部产权组织大会期间举行的颁奖典礼上领奖

Receiving their awards at a ceremony at WIPO’s Geneva headquarters during WIPO’s General Assembly in July 2023

国际层面的宣传、认可和知名度

International promotion, recognition and visibility

关于产权组织全球奖

About WIPO’s Global Awards

产权组织全球奖于2022年举办了首届竞赛,向来自世界各地的五家公司颁发了奖项,以表彰善用知识产权实现商业化,同时通过自身的创新创造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杰出企业和个人。

WIPO Global Awards, which held its first competition in 2022 and awarded five firms from around the world, celebrates exceptional enterprises and individuals making smart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for commercialization while also bringing a positive contribution to society through their innovation and creativity.

这项年度竞赛向来自世界各地和各行业的申请人开放,供其自荐。启动阶段面向企业,但未来还计划设立其他类别的奖项,包括妇女奖和青年奖。

The annual competition is open for self-nomination to applicants from around the world and from all industries. The inaugural phase has started with enterprises, but other award categories are planned in the future, including for women and youth.

(来源:WIPO中国)

欢迎关注 | 元宇宙版权保护研讨会将于11月18日举办(线上直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承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社会征集课题的元宇宙课题组定于11月18日举办“元宇宙版权保护研讨会”(线上直播)。

“元宇宙”全球持续升温,成为引领未来的一大趋势。数字内容构成元宇宙的重要组成部分,元宇宙环境下版权规则如何确立引人关注。为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2022年度版权研究课题征集活动评审立项了多个“元宇宙”相关课题。课题组举办本次研讨会,将邀请业界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凝聚力量,启迪智慧,共同探究元宇宙数字版权治理之道。

 

元宇宙版权保护研讨会是2022年度版权中心社会征集课题承担方举办的系列研讨会之一,其他课题组亦将陆续推出专题研讨会,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

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中国排名升至第11位

2022年9月2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发布了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GII)。中国在世界132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1位,比去年上升一位。

排在中国前面的经济体包括瑞士、美国、瑞典、英国、荷兰、韩国、新加坡、德国、芬兰和丹麦。其他新兴经济体也保持了一贯的强劲表现,印度和土耳其首次进入前40名。

全球创新指数发现,尽管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但推动全球创新的研发和风险投资继续蓬勃发展,2021年,全球顶级企业研发支出增加近10%,达9000多亿美元,高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的2019年。2021年,风险投资交易激增46%,与20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繁荣时期的创纪录水平不相上下。但是,创新和投资转化为影响力方面却遇到种种挑战,技术进步和应用都有放缓迹象。

全球创新指数认为,如果对创新生态系统加以精心扶持,也许会迎来两波创新浪潮:一波是建立在超级计算、人工智能和自动化基础上的数字时代创新浪潮;另一波是建立在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新材料和其他科学突破基础上的深层科学创新浪潮。不过,这两波创新浪潮将需要很久才能产生积极影响。

今年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是第十五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Portulans研究所合作出版。全球创新指数的核心是制定衡量创新表现的指标并对132个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进行排名,自2007年首次推出以来,已成为各国分析其年度创新表现并调整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下载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全文请访问:www.globalinnovationindex.org。

(来源:国家版权)

玩家开外挂被封号,游戏装备可以要求赔偿吗?

编者按:

玩家使用游戏外挂被封号,其账号下的虚拟财产装备所有权亦归属于游戏公司,仅享有使用权和部分的处置权,故其起诉游戏公司要求返还装备或者进行赔偿的诉请未被法院支持。互联网和网络游戏均非法外之地,在游戏内的玩家也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约定,有关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的存在也是为了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保障公平的游戏环境。因此,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行为,包括游戏公司在内的网络服务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和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过错行为,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玩着游戏唱着歌,吃着火锅打着怪系统突然通知封了你的游戏号,号里还有50万的装备呢,这下可怎么办?近日,江阴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游戏玩家起诉游戏公司的案件。

案情简介

某网络游戏公司开发了多款网络游戏,因其良好的游戏界面和剧情设定深受玩家喜爱。孙先生也是该游戏公司开发的某款游戏的忠实玩家,从2019年该游戏上线不久起,即在这家游戏平台上注册了多个账号,平常用于游戏充值、买装备的款项都是以万元计。据孙先生在庭审中陈述,其在该游戏内的角色衣服、装备等共计价值50万元左右。

2022年1月初,孙先生如往常一般登录游戏账号时,发现怎么也登录不上,而且所有在游戏公司注册的游戏账号都无法登录。一想到游戏内尚有价值数十万元价值的装备,心急如焚的孙先生随即就致电游戏公司的客服,游戏公司的客服告知孙先生,他的游戏账号是因为被系统监测到使用外挂被封号处理。

原来,孙先生的多个账户被系统检测到多次在同一时间登录,被系统识别为使用了外挂,违反了游戏公司的用户协议、破坏了游戏公平,因此被游戏公司根据用户协议的约定对孙先生的有关游戏账号进行了“封号”处理。

得知这一结果的孙先生认为,不管他是不是真的使用了外挂,但游戏内的装备所有权是属于他的,即使使用外挂被封号了,游戏公司也应当将他的游戏装备还给他。因此,他将游戏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游戏公司返还他的游戏装备或者折价赔偿50万元。

游戏公司则主张,公司是为了维护公平的网络游戏环境基于用户协议进行的封禁,因为系统检测到孙先生的多个账户多次在同一时间登录的行为,可以确认使用了第三方的外挂,且孙先生存在私下进行装备交易的违规行为,他公司依据用户协议作出封禁措施具有合法依据。同时,游戏里的角色、装备等所有权归他公司,孙先生仅仅是享有在游戏内及游戏规则下的使用权。因此,不同意返还装备或者进行赔偿。

经过庭审查实,孙先生等玩家在注册游戏账号时,确实需要与游戏公司签订用户协议,用户协议明确约定游戏角色、坐骑、宠物、装备等所有权归游戏公司,用户有权根据游戏规则对这些虚拟物品进行使用,用户不得在游戏中使用“外挂”、绕开官方系统私下交易等,否则游戏公司有权采取暂时禁止登陆、永久禁止登陆、封停账号等措施。而孙先生的多个账号确实存在同一时间和ip违反常理的大量异常登陆行为,孙先生的网络聊天记录也显示他违反游戏规则与其他玩家私下进行了大量交易。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游戏公司与游戏用户签订的用户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属有效,游戏公司及接受游戏公司相关服务的游戏玩家均应当予以遵守。游戏公司根据其与包括孙先生在内的游戏用户的协议实施的封停游戏账号行为不构成侵权,孙先生的诉讼请求依法不应支持,理由如下:

一是认定使用外挂等符合约定。游戏公司根据用户协议的约定,以其监测到的案涉20个游戏角色的异常登录数据等,认定案涉封停的20个游戏角色账号存在违约使用外挂的行为符合双方用户协议的约定。

二是遵守用户协议也是游戏规则。游戏公司依据用户协议并以其认定的外挂行为和孙先生存在的私下交易行为为由对案涉游戏角色账号进行封停的行为不存在过错。用户、特别是游戏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所取得的虚拟财产,必须按照游戏规则进行操作,而游戏规则是网络运营商设计开发而成。有基于此,游戏规则也当然属于游戏的一部分。

三是用户依约不享有游戏角色等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和案涉用户协议的约定,包括孙先生在内的游戏玩家对于注册游戏账号内的游戏角色、装备等并不享有所有权,其所享有的权利系根据与网络服务企业的协议、游戏规则而行使有关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给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网络用户协议,网络用户对其网络账号(包括游戏账号、微信账号、抖音账号等)所享有的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而仅享有使用权和部分的处置权

网络服务企业和用户间是基于网络服务合同建立起来的关系,在签署合同前,网络游戏虚拟世界的所有程序、装备、级别、角色均已存在,网络服务企业对此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开发出来的虚拟财产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

用户虽然也付出了金钱或劳动,但是他们享有的是对虚拟财产的使用权,用户在客观上并没有发挥创造网络虚拟财产的作用,而是在网络运营商已经开发游戏之后,通过智力进入已经由网络运营商设计好的程序,充当由网络运营商设计好的角色。

互联网和网络游戏均非法外之地,在游戏内的玩家也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约定,有关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的存在也是为了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保障公平的游戏环境。因此,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行为,包括游戏公司在内的网络服务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和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过错行为,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中国版权协会)

《马拉喀什条约》落地实施推进会在京举行

9月16日,由中宣部(国家版权局)和中国残联主办的《马拉喀什条约》落地实施推进会在京举行。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长奎出席并致辞。

张建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版权事业迅速发展。《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落地实施是近年来版权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成果,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平等参与文化生活、共享文明发展成果的关心重视,展现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残疾人事业和知识产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负责任大国担当。中国将坚定不移履行条约义务,以近期出台的《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为基础,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指导监管,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建设,为残疾人更好地接受知识文化服务提供更多便利,努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周长奎指出,《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落地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关爱,是我国1700多万视力残疾人的福音。中国残联将以条约实施为契机,扩大残疾人文化产品供给力度,不断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持续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专门致信祝贺活动举办,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视频致辞,表示欢迎中国成为《马拉喀什条约》的重要成员,赞赏中国在推动视障人士平等参与文化生活方面作出的努力,期待与中国合作推动条约实施,造福中国和全世界的阅读障碍者。

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主席李庆忠,中国盲文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黄金山,八一电影制片厂原厂长柳建伟分别代表阅读障碍者、出版社、权利人发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残联等部门以及视障者、权利人、出版社、图书馆、版权相关组织代表参加活动。活动还见证了相关机构签署推动条约实施的合作协议,宣读了倡议书《一起向光而行》,呼吁全社会关注支持条约实施工作。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主持活动。

(来源:国家版权)

厦门认定首批9家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和5家文化产业园区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厦门市文化产业园区健康发展,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厦门市文发办牵头,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组织开展了厦门市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和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其中9家园区被认定为厦门市文化产业重点园区

 嘉禾良库文化创意园

 海丝艺术品中心

 飞鱼科技数字文化产业园

 联发文创口岸

✔ 联发·东南天地

 集美集影视产业园

 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

 厦门影视拍摄基地

 汇景海峡影视产业服务中心

5家园区被认定为厦门市文化产业园区

 1905影视产业街区

 沙坡尾艺术西区

 联发华美空间

 凌云玉石文化产业园

 联发海峡设计文创园

本次认定有效期为2022-2024

(来源:福建文化产业)

直播间使用音乐版权试行付酬标准出炉

央视新闻7月26日消息,随着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直播中使用音乐相关版权问题一直被社会关注。直播间使用音乐版权怎么付费?付多少费?一直缺乏具体的行业标准和参考依据。7月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官网上发布了互联网直播录音制品的试行付酬标准。

最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5条新增了音乐制作者的“获酬权”:即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不仅要向音乐作品词曲的权利人支付版权费,还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获酬权”问题讨论的核心就是报酬的标准怎么来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全社会公布了直播间使用音乐的付酬标准:付费义务主体为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为了有效实施,该试行标准面向平台,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摊成本。将直播间类型划分为,使用K歌+背景音乐的直播间、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和使用音乐的电商直播间,每年、每季度、每月的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83元、29元;100元、26元、10元;10000元、2777元、980元。从7月25日开始试行。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 国琨:收费标准要考虑几个因素,比如说我们对音乐的使用方式,我们对音乐的依赖程度以及主播自己的收入和承受能力等等。

在国家版权管理局的指导下,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联合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同最高法相关人士、法律人士、专家学者、直播平台代表等,从去年11月开始,共进行了三轮费率协商。目前已有部分平台主动履行版权责任、认可协商中的费率标准。也有部分平台对试行的部分标准存在分歧。

侵权行为层出不穷
互联网音乐使用需规范

“获酬权”在互联网上最主要的应用场景是主播的直播。一大批网络红人通过在直播中演唱、播放歌曲而走红,直播平台也依靠网红效应聚集了大量用户,但在这其中,使用音乐作品的侵权事件层出不穷。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网络主播并不知道,未经授权在直播间里使用音乐是侵权行为。

某互联网平台主播:我们是聊天的主播,随便在一个音乐软件上,找那种免费的音乐,通过蓝牙,不是有声卡吗,再传到直播间里边,一般就是这样用音乐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延虎:主播们在直播间使用他人的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或者直接演唱其音乐作品的,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而属于侵权行为。还有的主播,他甚至设置了直播回放功能,使得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这个时间和地点回看这个视频,获取了这个作品,这种行为它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所以,我们即使作为会员付费下载了某首音乐作品,我们的使用也是有边界的,不能将它任意扩展到商业用途的范围,否则可能涉嫌侵权。

而对于直播间音乐版权收费问题,受访的网络主播也说出了自己的困惑。

某互联网平台主播:这个还要收费吗?那要是收费的话,后期我们有可能很多人就不用音乐了。我觉得平台应该承担版权费用,因为本来这个收益,平台不就已经扣去一半了吗。比如说别人刷了礼物,首先是平台先扣一部分。

记者:你的观点是平台需要为你们负担一些,甚至是全部负担这个版权的费用是吗?

某互联网平台主播:我个人感觉应该是这样。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姚欢庆:网络平台跟集体管理机构签了这个付酬的协定以后,音乐库等于对主播来说是开放了,主播也可以低成本获得这样的音乐资源。如果能够达成这样一个协同,那可能对整个网络生态的发展其实是有一定好处的。

健全网络音像版权制度
合理平衡各方权益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2021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7.03亿人。如何既保护音乐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推动互联网内容生产蓬勃发展。虽然试行的付酬标准目前还没有达成最终共识,但行业领域内的探索和协商仍在进行。

音乐版权权利人对该付酬标准普遍持欢迎态度,期待该付酬方式尽快进入执行阶段,以解决个体维权难题。

中国民营演出联盟理事、某音乐制作公司负责人蒋涛:我们个人维权,每一个直播间都要覆盖去做数据采集、证据采集,那这是一个很漫长的周期,同时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成本跟现金成本,有很难逾越的这种维权鸿沟。我们呼吁这件事,并且把它推进到实质性的这种执行阶段。

互联网平台代表表示,目前互联网平台都十分积极地希望行业出台标准以解决版权相关问题,同时期待集体管理组织在泛娱乐直播间和电商直播间两种直播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更多直播间类型,进一步细化对应的付酬标准。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刘阳:实际上平台所有的反应最积极的就是大家都非常愿意尽快地去落地实施这个事。我们觉得,用这种平台使用和个人使用来划分,在这两块的模式下,我们再分出各种付费的这种方式可能会更合理一些。

集体管理组织希望这种付酬方式能够把海量直播间、海量主播与权利人连接在一起,达到行业发展的效率最大化。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代理总干事 周亚平:集体管理组织一定是连接使用者和版权方的一个桥梁,有这一个桥梁能够达到效率的最大化。授权效率,就是许可和收费这个效率能达到最大化,平衡了使用者的利益,也使著作权人得到合理的回报。

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1年中国大陆地区音乐录音产业收入达71亿元,按互联网直播录音制品试行的付酬标准估算,音乐录音产业或将增加22亿元的版权收入。世界范围内,全世界有140多个国家承认录音制作者在广播、表演上的专有权或获酬权。通过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互惠协议,中国音乐将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保护。同时,中国音乐版权意识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姚欢庆:知识产权里面其实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它的价值是在利用中产生。现在你的单曲有可能被下载上亿次。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怎么样来平衡,让我们的创作者的权益得到保护,让我们的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让我们的平台能够在一个更健全的制度底下不断发展。整个社会其实要在这里面实现一个良性循环。

 

(来源:首都版权协会)

音集协公开网络直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版权费标准草案

7月8日,在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监管周刊”联合举办的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的版权保护研讨会上,音集协公开了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版权费标准草案。

论坛现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在会上介绍,新修改《著作权法》生效后,音集协与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数协)于2021年11月联合启动了制定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版权费标准的协商工作。

依据新修改《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音集协在同音乐权利人代表广泛沟通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直播行业的营收情况、不同直播类型对音乐录音制品的依赖程度、使用者的承受能力等,提出了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版权费标准(草案)。

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版权费标准(草案):泛娱乐直播(不含K歌)100元/直播间/年;泛娱乐直播(含K歌)300元/直播间/年;电商直播间10000元/直播间/年。

“在广泛征求音乐录音制作者意见过程中,他们普遍认为此标准(草案)单价较低、简单易行,使用者负担很轻。但这需要直播平台配合,即实现直播间全面付费,整个直播行业预估将给音乐权利人带来22亿元的版权收入。”国琨说。

在网络直播行业中,主要分为泛娱乐直播和电商两大直播类型,其中泛娱乐直播又分为秀场直播(K歌)、游戏直播、其他类型直播(生活、才艺展示等),这类直播中主播对于音乐录音制品的依赖程度非常高。此外,在电商直播中,主播们也会时不时地播放背景音乐来营造销售氛围。据统计,2021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7.03亿人 ,其中仅秀场直播市场规模就达719亿元然而,在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录音制品已成为常态的情况下,音乐录音制作者并没有从中收到合理的报酬。

国家版权局原巡视员、著作权法专家许超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子英

在研讨会上,国家版权局原巡视员、著作权法专家许超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子英都提出,网络直播属于新修改《著作权法》规定的广播行为。如果直播中使用了录音制品,平台或主播应按照2021年6月1起实施的新修改《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即“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湖北中礼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周家奇

湖北中礼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周家奇律师在会上提出,直播当中既涉及音乐作品的使用,又涉及音乐录音制品的使用,这是两类不同的客体,网络直播平台或主播都应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及录音制作者支付相应的使用报酬。中国音数协唱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鑫作为音乐行业代表表示:“新修改《著作权法》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和表演权,拓宽了音乐录音制作者获取报酬的范围和渠道。网络直播行业在大量使用音乐的情况下已经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他们应该向音乐作者、录音制作者分享利益 。”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针对直播行业关心的“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资格、使用者与权利人点对点支付是否免责”等焦点问题作了回应。他表示,直播中音乐使用者即使对部分个体权利人支付了对价,也不能就海量的主播使用海量的作品予以免责。同时基于录音制品在传播中与音乐作品的不可拆分性,音乐作品广播权法定许可的使用者主体应该从广播电视机构扩张到所有广播权的义务主体,以避免《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赋予录音制作者的广播获酬权在实践中落空。“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应付酬是新修改《著作权法》赋予录音制作者的一个新的权利,覆盖了一个非常巨大的市场,这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说既是机遇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我们的目标就是推动在网络直播行业建立起完善的音乐版权保护与使用机制,促进新修改《著作权法》落地实施。”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在会上获悉,音集协和中国音数协在半年的时间里与直播平台代表进行了三次费率的协商,但平台方对收费标准草案存在很大分歧,目前进展依然迟滞。音集协在推动协商的同时,依据新修改《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开始寻求通过诉讼立案和仲裁等途径解决费率问题,以求尽快让权利人实现合法权益。“目前已有部分平台主动履行版权责任、认可协商中的费率标准,主动与音集协洽谈并同意预交版权使用保障金,待使用费标准最终确定后即按照标准支付,这无疑是积极的信号。”国琨说。

(本文图片均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提供)
(来源:版人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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