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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版权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更新签署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当地时间7月4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在伦敦进行部级版权政府间工作会谈,并更新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这次会谈和更新签署备忘录是进一步深化双方版权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举措。

该备忘录是对两局于2010年签署的中英版权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更新,根据该备忘录,双方将进一步深化版权交流合作,定期交换版权及相关权领域法律和技术信息,鼓励两国版权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通过互访和培训等形式进行交流,并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间的合作。双方将联合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具体活动,充分发挥该备忘录的作用,为深化国际版权治理、促进两国版权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来源:国家版权)

微短剧版权防火墙怎么筑?

创新多元的叙事手法和表现形式使得微短剧凭借流量积累,成为推动内容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然而,流量光环下,盗版侵权、内容雷同等问题日益凸显,按照业内人士的测算,微短剧盗版流量影响的产值可以达到200亿元。如何突破现有瓶颈,构建兼具版权保护与商业价值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是微短剧产业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为维护微短剧行业版权秩序,构建行业良好生态,微短剧内容创新与版权保护研讨会日前在京召开。来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网络视听协会的专家及业界代表围绕微短剧行业发展现状、盗版问题治理及版权保护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行业狂飙与版权之痛:盗版侵蚀下危机已现

微短剧以灵活的叙事节奏、精准的题材定位和多元的传播矩阵,迅速崛起为连接千行百业的新兴载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冯胜勇指出,微短剧作为新兴网络视听形态,兼具影视艺术基因与短视频传播特性,正以快节奏叙事、高密度信息、低成本制作优势快速崛起,但行业野蛮生长阶段积累的深层矛盾亟待化解,当前微短剧产业发展速度与版权保护不同步的失衡在《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数据中可见端倪。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党委副书记范承志介绍,根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最新数据,2024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已突破504.4亿元,用户渗透率达网民总数的52.4%。在这组亮眼数据背后,版权问题不容忽视。范承志表示,巨大流量背后存在着激烈利益博弈,不法分子通过盗版搬运获取不法收入,打击原创信心,侵蚀创作生态。希望行业同仁能集思广益,探寻版权保护制度性解法,推动微短剧行业可持续发展。”范承志说。

冯胜勇表示,微短剧版权保护首先是对版权保护形成共识,其次是司法渠道、学术界、平台企业等各方统筹联合。微短剧版权保护还需建立行政管理机制,形成行业自律,并具备对作品进行身份标识的技术手段。

产业端一边感受着行业发展火热,一边也感受到了侵权盗版的“寒冰”。红果短剧总编辑乐力表示,当前微短剧产业发展火热,在短短3年内产值已超500亿元,今年预计将超过800亿元。但盗版问题正引起行业共同关注。若盗版问题得不到遏制,未来治理将极为困难,呼吁业界快速遏制盗版。

乐力也提到了当下盗版产业链的运作路径:在传播渠道层面,视频平台的UGC智能合集实现全片搬运,二创剪辑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版权监管,甚至出现PGC机构伪造授权文件上传盗版内容;在技术手段层面,搜索引擎为盗版网站提供流量入口,网盘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形成传播闭环,部分盗版内容在被下架后仍可通过特定关键词检索获取……这些盗版乱象直接导致行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优质内容团队因收益无法保障而减少投入,低质盗版内容反而占据传播渠道。

从创作生态视角来看,盗版问题已演变为行业生存危机。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阳子认为,因盗版导致的收益损失,迫使制作方压缩拍摄质量,创作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着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视听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冷凇也在会上呼吁,要通过政企学多方联动的普法行动,帮助创作者明晰权益边界,建立量化惩戒标准。特别是要强化原创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技术赋能与制度突破:构建多维治理体系

微短剧的爆发式增长离不开技术赋能与市场驱动,但行业要实现从“野蛮生长”到“精耕细作”的转型,必须将版权保护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从行业特性出发,指出微短剧版权保护的特殊困境:相较于传统影视剧,微短剧生命周期普遍不足3个月,盗版资源往往在上线黄金期出现,导致版权方尚未收回成本即遭遇市场掠夺。红果短剧监测数据显示,头部剧集上线72小时内必现盗版,单部剧司法诉讼赔偿金额普遍低于5万元,而诉讼周期长达6—18个月。这种“维权成本高、侵权代价低”的畸形生态,使得行业创新动能遭受根本性打击。

面对发展困局,法律制度创新亟待突破现有框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视听传播系副主任、副教授何天平建议建立“微短剧版权快速通道”,将确权周期从30天压缩至72小时,诉讼赔偿标准从“损失填平”转向“惩罚性赔偿”。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长江学者胡智锋提出“抓大放小”的治理策略,对单部剧传播量超10万次、非法所得超50万元的重案要案实行“顶格处罚”,形成行业震慑。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院长、央视融发中心原主任汪文斌则强调需平衡专业创作与全民创作,建议设立“微短剧创作豁免清单”,对非商业性二次创作给予合理使用空间,避免过度监管抑制创新活力。

在具体治理路径上,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副会长魏党军提出“著作权人主导的综合治理”理念,强调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作品播放前的确权登记,建立科学的判罚标准,以作品制作成本和现金价值为基础确定侵权责任。

此外,郑宁还提到重塑利益分配格局的重要性。她建议,在短剧生命周期较短的情况下,可以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如热播期后降价或采取其他方式,以形成长远效应,让生态更加多样化、健康化。同时,她也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将微短剧盗版行为纳入相关专项行动中,形成威慑力,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微短剧版权保护的观念和文化。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在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5”专项行动中,也将规范微短剧版权秩序作为了重点任务。

北京大学副研究员、融媒体中心音视频办公室主任吕帆则建议,可通过联盟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并推动建构微短剧版权管理交易平台。

记者也观察到,近年来,政府、平台、学者、从业人员等相关各方加大了对微短剧版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行业各方对版权保护已经达成共识,行业自治机制正在发挥关键作用。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已牵头成立微短剧版权保护联盟,制定《微短剧版权使用规范》,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重复侵权平台实施“三次下架、永久禁入”的惩戒机制。红果短剧联合20余家平台企业建立“版权共享池”,通过统一授权、分账结算模式,降低中小创作者维权成本;2024年11月29日,中国版权协会成立微短剧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与20家发起单位,向微短剧行业从业者发出《关于维护微短剧行业版权秩序、推动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

技术治理也已成为破局的关键支点。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提出“前端防御+后端追责”的双重技术解决方案:在创作确权环节,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创作即确权”,将剧本创意、分镜头脚本、成片素材等全流程上链,形成不可篡改的数字指纹;在传播监测环节,部署AI内容识别系统,通过视频指纹比对、数字水印追踪等技术,实现盗版内容分钟级发现、小时级下架。

乐力透露,红果短剧已建立300人技术团队,开发智能监测平台,2025年一季度拦截盗版链接12万条,下架违规内容8.7万条。“我们今年将加大司法诉讼力度,对盗版问题零容忍,侵权必究。同时也期待通过主管部门的有效管理行业自律,遏制住盗版内容的势头,引导用户养成看正版的习惯。”乐力说。

内容创新与价值赋能:版权保护需与时俱进

在版权保护基础上,内容创新成为行业升级与“破圈”的核心驱动力。

“没有健全的版权保护体系,文化创意产业就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视听产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应当将版权保护与IP生态开发作为核心战略,让版权保护成为驱动微短剧创新发展的引擎,推动行业从短期流量变现转向长期价值创造。”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说道。

为了推动微短剧健康繁荣发展,提升品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创作提升,启动了“跟着微短剧去旅行”等一批创作计划,聚焦创作方向,加强创作生态引领,旨在更多细分领域,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引领作用和创新价值的优质微短剧。同时也将微短剧这一网络视听节目类型纳入“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等多项推优活动评选范围。

中央戏剧学院电影电视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高雄杰在《长安十二时辰》微短剧改编实践中,通过每集3分钟呈现历史切片,既保持悬疑节奏,又传递传统文化,验证了“快节奏叙事+深价值内核”的创作范式。这种创作实践印证了“优质IP生态化开发”理念,即从单部剧集向系列化、跨媒介开发延伸,形成长尾价值。

跨界融合也正在开辟新发展模式。青年演员、山东省政协委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侯京健参与制作的普法微短剧《民法典小剧场》,通过“剧情+律师解读”模式,在短视频平台获得超5亿播放量,带动法律咨询服务增长达300%。抖音平台数据也显示,2025年一季度文旅类微短剧带动景区客流量增长47%,科普类内容使相关知识搜索量提升3倍。

“由于微短剧的创作主体和形态已经发生变化,因此版权保护标准、内容质量标准以及内容创新标准也应相应调整,以适应这一新兴领域的发展需求。”汪文斌说。


编辑:路滢月
审核:樊   凡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国家版权局在第二十一届深圳文博会举办版权主题展览

5月22日,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顺利开幕。文博会期间,国家版权局举办“版权促进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主题展览,集中展示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海南、重庆、云南、宁夏等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地区的工作成果。各地区深入挖掘当地民间文艺资源,积极推动民间文艺版权价值转化,着力探索民间文艺和科技应用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民间文艺相关版权产业,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为建设文化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国家版权)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25” 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5”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21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等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网络细分领域,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保护了互联网企业版权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行动于5月至11月开展,将聚焦6个主要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一是以视听作品版权整治为重点,加强对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短视频的版权保护,重点打击非法搬运、传播、售卖视听作品的侵权行为,加强对网站平台帮助侵权治理,为网络视听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版权保障。二是以动漫及游戏领域版权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动漫及游戏相关作品及衍生品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复制传播动漫作品、生产销售侵权盗版动漫IP衍生品以及实施侵害游戏版权的私服、“外挂”等行为,推动动漫、游戏相关作品的版权转化运用。三是以计算机软件版权整治为重点,重点打击通过虚假授权、超范围授权销售侵权盗版软件非法牟利行为,持续净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开展。四是以网络存储+传播领域的版权整治为重点,重点打击相关平台直接侵权、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网络服务的帮助侵权,以及教唆、诱导、鼓励用户侵权等违法行为,有效加强浏览器+搜索引擎+网盘商业模式的版权监管。五是以网络销售版权整治为重点,重点打击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制品及资源链接等行为,加大对涉及青少年权益、通过隐蔽渠道分销等新型侵权盗版销售模式的关注,着力规范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网络销售版权秩序。六是以流媒体智能终端版权整治为重点,重点打击智能终端破坏技术措施非法接入正版APP提供作品资源、直接提供侵权盗版资源或链接的违法行为,强化对交互式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机顶盒、佩戴式智能终端等流媒体软硬件的版权监管,净化流媒体智能终端市场版权环境。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和市场主体关注的网络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网络版权专项整治,强化常态化网络执法监管,规范网络版权传播秩序,破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版权障碍,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版权)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3月19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认为,2024年联席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以健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支撑,以开展源头治理、督促检查工作为抓手,着力提升信息化条件下软件正版化工作治理能力。要抓好软件正版化成果巩固工作,持续推动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机构、采购使用、考核评议和年度报告等长效机制。要抓好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分类推进教育和卫生健康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抓好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工作,完善督查工作机制,优化调整督查对象范围,注重督查结果运用。要抓好软件正版化规范管理工作,加大软件侵权打击力度,提高软件产品质量,扩大软件服务供给,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来源:中国版权协会)

“大模型语料训练版权挑战”成年度关键词,AI带来版权之争

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更迭,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正在改变世界,版权是其中受影响最为明显的。

人工智能并不能“无中生有”,海量互联网信息是其培养沃土。这就意味着,其必然陷入关于知识产权与内容剽窃的争议。近年来,内容版权与人工智能的冲突频频发生。

在刚刚过去的2024年,国内外均有颇具影响力与关注度的相关案例发生。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发布的“2024数字版权保护与发展年度关键词”中,“AI大模型语料训练版权挑战”位列八大关键词中的第三位。

在保护好创作者权益、激发创作热情与推动产业创新中寻求平衡,已是当前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版权保护面临挑战

近年来,大模型的发展一浪高过一浪,呈汹涌澎湃之势。

放眼全球,除ChatGPT外,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Sora等AI大模型风靡一时,人工智能产业在科技发达国家迅猛发展。国内也不逊色,多个互联网公司纷纷入局,推出文心一言、通义千问、豆包等人工智能大模型。

这些产品的出现,带来的便利性显而易见,它们让文案写作、信息检索、数据处理等变得更加高效,深刻影响着传统行业秩序与工作习惯。

晓飞是一家公司的文职人员,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她现在有什么疑难问题经常会求助于上述有关产品,“尤其是要准备一些格式化的文字材料时,把要求尽可能详细地说给它们听,一般都会呈现符合要求的内容,省去了我过去搜集材料、了解相关背景知识的大量时间”。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卢向华也是大模型的积极应用者。在卢向华看来,对于大模型的应用,与过去相比,至少可以节省70%的精力。

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受到欢迎的同时,也引发争议。例如,2024年,某网络小说平台通知签约作者,要求签署一份补充协议,允许将他们的签约作品用于AI模型训练,引发反对声音,后又删除了该条款。但有关质疑并未就此消失。有作者明确表示担忧,“会因此失去对作品的控制权”,或是“没有发表的素材被AI吸收后率先输出相似内容,反倒让自己成为‘剽窃侵权者’”。

音乐领域也同样有着类似的担忧。回顾过去这一年,不少创作者开始熟练用起AI工具制作音乐内容,只要输入音乐风格、流派等简单文本提示,几秒钟后就能得到一首完整的曲子。

在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举办的2024数字版权保护与发展论坛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原副局长段玉萍坦言,新技术确实给音乐版权保护带来新挑战,并特别提及了AI孙燕姿引发版权争议的例子。

“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动下,作品的范围日益扩充,版权的界限逐渐模糊,传统的版权保护方式越来越难以应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挑战。”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支晓强说。

诉讼案例涉多领域

内容版权与人工智能的冲突,并不总以“论战”的形式呈现,诉诸公堂的也有多个案例。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副主任李方丽告诉记者,国内外均有相关司法实践。就国外而言,自《纽约时报》诉OpenAI和微软大模型训练侵权后,出现了多起针对AI大模型训练数据的诉讼。

记者查询到,2023年12月27日,《纽约时报》宣布,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微软及OpenAI侵犯版权,滥用该媒体的知识产权。随后,美国3家数字新闻媒体The Intercept、Raw Story和AlterNet于2024年2月28日对OpenAI提起版权侵权诉讼。

2024年6月,人工智能初创公司Perplexity相继遭到《福布斯》以及科技媒体《连线》的内容剽窃指控,声称在Perplexity的Pages工具中发现了他们的报道内容。10月21日,媒体大亨鲁珀特·默多克旗下新闻集团的子公司道琼斯和《纽约邮报》对Perplexity提起诉讼,称其“大量非法复制”他们的版权作品。

音乐领域也不消停。2024年6月,美国唱片业协会起诉了两家AI音乐公司——Suno和Udio,指控他们在训练AI工具时,涉嫌侵犯音乐版权。

此外,在加拿大、德国等也有类似的案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海军说,他统计了类似的诉讼,大概有十几起,文字、图片、音乐等各个领域的著作权作品都受到这个问题困扰。

国内也已有相关案例。2024年2月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全球首例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权责任判决,认定被告某AI公司侵犯了原告对奥特曼作品的复制权和改编权。

同年4月23日,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配音师胜诉,AI开发者使用配音师声音、开发涉案AI文本转语音产品未获得合法授权,构成侵权。

同年6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四起画师起诉AI绘画软件开发运营者著作权侵权案件,该案为全国首例涉AI绘画大模型训练著作权侵权案。

商业使用尤为复杂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在AI生成物保护方面暂无明确规定;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于AI技术的开发者还是实际使用者尚存在争议,有待法律和政策层面的明确指引。

民间正在积极行动。2024年12月4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倡议:生成式人工智能语料库建设等应确保数据来源合法,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既要保护创作者、内容生产者合法权益,又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地时间2024年12月16日,“人工智能创意权利联盟”在英国正式成立,提出了有关版权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政策的三项关键原则,并呼吁英国政府将这三项原则作为制定人工智能政策的框架。

“上述大模型都需要有足够的语料去训练AI模型,而训练过程中,必然要使用到大量含有版权的作品。这就涉及我们如何使用作品,或者说如何合理使用作品等问题。”李方丽说。

金海军认为,在健全相关制度方面,要特别关注AI生成内容产生过程中的两个部分。一是产出的阶段,即AI生成的内容到底能不能受著作权保护,即所谓的作品问题和作者资格问题;二是在输入阶段,在使用语料的时候,如果涉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的话,能否以合理使用来抗辩。

“从国际上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这一问题上,整体上是比较严格的。在输入端使用作品的时候,相对来讲要求比较宽松。但是有一个条件,在文本挖掘和数据训练使用的时候是非商业性的。一旦进入商业系统,恐怕也不能够简单地说,这就是侵权或者构成合理使用。”金海军说。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使用有版权的作品,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公布相关信息,“让人家知道你使用了什么”。原则上应该认为,这些使用是可行的,作品一一得到许可,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应当按照2022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的“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为指导,加快立法,明确使用原则,如果涉及商业使用,则需要支付报酬,如何支付报酬,应当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由使用者和权利人组织协商解决。

在此前召开的中欧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研讨会上,中国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国以积极的、前瞻性的思维迎接人工智能的到来,研究和监管人工智能,完善制度设计,探索规范人工智能相关版权规则,加强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传播的监测。

(来源:中国版权协会)

中国“两高”将加大力度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取得长足发展。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13日同期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署今年工作时均要求加大力度惩治侵权行为。

数据显示,2024年,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2%、5.1%、1.3%。技术合同纠纷、专利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同比分别增长28.2%、26.2%、22.2%。这些数据既反映知识产权保护成效,也透露着新的动向。

对此,最高法要求总结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的审判经验,继续发挥好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领域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最高法指出,案件审理中要特别注重区分恶意侵权和经营合作中发生纠纷的情形,对前者坚决依法严惩,树立起“严保护”的鲜明导向;对后者则宜积极引导,以调解促合作、利发展。

另据统计,去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73件,突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面向今年,最高检要求依法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最高检还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紧缺检察人才培养。

(来源:中国版权协会)

版权:蓄势积能 携手并进

编者按 岁回律转,华章日新。我们走过了不断变革的2024年,迎来充满希望的2025年。展望2025年,我国版权领域将迎来更多值得期待的发展亮点。版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将为文化传承和产业创新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版权保护力度加大,将进一步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版权服务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将推动版权价值更快更好转化;版权产业蓬勃发展,将有力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我们特别邀请版权领域专家,共同展望2025年版权领域的新变化,共同书写新年新篇章。


“十四五”以来,我国在推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版权事业蓬勃发展,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提升。

展望新的一年,在科技赋能和新质生产力的驱动下,我国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将迎来更进一步的高质量发展。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版权领域将有诸多亮点值得期待。

制度不断完善 探索形成新共识

版权法律制度是文化传承和产业创新的重要保证。《著作权法》的历次修订以及配套的法规和规章的出台使得我国版权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未来,我们期待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出台,这将推动民间文学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有助于充分发挥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目前,《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等法规及规章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版权制度需要对新领域新业态下的新兴法律问题作出回应,尤其是人工智能等技术出现之后,版权理论与规则面临新挑战。人工智能在内容创作中的应用以及模型训练对作品集合的使用所引发的版权问题,既需要我国给出符合本国国情的方案,也需要各国在探索中逐渐达成全球共识。

保护持续加强 技术助力新发展

版权的司法保护能够更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了推动和促进高质量的作品创作和传播,司法机关不仅需要对独创性较高的作品和价值较高的邻接权客体给予高标准的保护,同时,也需要对于保护价值较低的客体判定符合其实际价值的赔偿金额。

对于近年来版权领域出现的“钓鱼维权”“碰瓷式维权”“版权滥诉”等现象,应防止司法救济成为个别群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版权AI智审”是数字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助力司法机关进行作品权属认定及相似度比对。“版权AI智审”的推出能够减少批量化图片类版权商业维权案件的数量,改变长期以来一些地区的法院深受此类案件所累的局面。

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需要行业自治。司法判决中的态度能够让各界对于平台注意义务的范围、技术过滤措施的施加程度形成共识。数字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新兴法律问题,在立法作出回应之前,司法在保持审慎的同时,应以推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合作为导向。

服务体系完善 形成协同新格局

版权服务体制机制的完善对于高效益的版权运用至关重要。“十四五”以来,我国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区块链技术的赋能下,作品登记、交易、救济等多个环节的服务能够实现连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版权登记业务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营,通过数字版权链(DCI体系3.0)即时申领DCI编码。用户可按需办理数字版权登记。数字版权上链,不仅能够提升版权登记效能,而且有利于数字版权的流通交易、鉴定和溯源。

当下,人工智能逐渐成为影视、时装、音乐、数字艺术等领域从业人员创作的重要辅助性工具,版权社会服务也开始对于这种新型文化业态进行探索式的应用,内容存证、价值评估、交易平台搭建将成为版权服务创新的突破口,形成版权服务协同联动新格局。

产业场景拓宽 价值潜力再释放

版权产业是一个地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与文化创新发展的助推器之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发展以版权开发和运用为驱动力的文化旅游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效果。主题街区、数字化展览馆、VR体验馆等带给人们沉浸式艺术享受。一些省区市发挥优势形成游戏、视频、影视等版权产业集群和创新发展基地。伴随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推陈出新,版权的应用场景将得以拓宽,版权价值潜力将被进一步释放。

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当下,高质量作品数据集合市场有望形成。到2035年我国将建成文化强国,随着这一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版权产业迎来了大发展的机遇,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的建设、版权经纪人的培养,表明我国正在加速推进版权产业的人才储备。

国际交流加深 贸易出现新趋势

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我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发展国际版权贸易的重要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深度融入版权国际规则体系,推动全球版权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2022年5月5日,《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正式生效,国家版权局颁布《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通过制度来保障所有群体的文化获得感和参与度。

当下,我国正在积极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广播组织条约草案》的谈判,这展现出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大国担当。在国际版权贸易方面,越来越多的中国作品走出去,以版权助力文明交流互鉴。依托中国传统文化、本土知名IP形象、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创衍生品出海,将成为国际版权贸易的新趋势。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硕士学院私法研究所所长)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23年中国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7.44%

近日,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完成“2023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调研报告。调研显示:2023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9.3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2%;占GDP的比重为7.44%,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5.9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1%,占GDP的比重为4.70%。版权产业逐渐成为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和地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中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从2019年至2023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从7.3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9.38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从7.39%上升至7.44%,提高了0.05个百分点。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包括出版、录音、电影、广播电视、软件等产值均来自版权的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从4.59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5.92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从4.63%上升至4.7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出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电影等行业发展状况良好,有力推动了中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版权产业稳中有进,对保持就业态势总体稳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1573.99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比重为9.62%,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中国版权产业对外贸易稳中向好,对稳外贸、稳外资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中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为4146.13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2.27%,连续多年在全国商品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稳定在11%以上。

(来源:国家版权)

第二届中国版权文化学术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2024年12月17日,“第二届中国版权文化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办,旨在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坚定的文化自信发掘和培育版权文化,加快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助力提升我国在版权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本届研讨会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办,中华版权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河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共同协办。共有来自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中国科技术语》杂志社、中国版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河北大学、上海大学等单位的150余位代表参会。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在致辞中表示,版权工作在助力意识形态管理、全面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传播中国好故事、助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版权文化的研究工作要完整准确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文化领导权和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加强版权成果转化,服务国家经济主战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运用版权制度优势为保护传统文化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提升中国版权国际话语权、传播力、影响力,讲好中国版权故事,加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宝林以“在中外版权史比较研究中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为题作主旨发言。他指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需要我们在版权领域“端起历史的望远镜”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以全球视野和大历史观开展中外版权史比较研究,这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造一批“熔铸古今、汇通中外”文化成果要求的探索实践。要不断丰富版权文化内涵,以开阔的学术视野推动版权史研究创新;高扬中华文化主体性,加快形成版权史自主叙事体系;坚持古为今用,为繁荣信息社会文明百花园贡献版权力量。作为国家版权保护和服务机构,版权中心坚持“学术引领”,将积极宣介人工智能版权问题、中外版权史比较等研究课题的新成果和新观点,在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中持续深化版权研究与实践,进一步彰显版权的价值与力量。

4位专家学者围绕版权文化议题作主题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名誉主任李明德以“两大法系背景下的作品保护制度”为题,梳理了两大法系中作品保护制度的演变历程,解读了版权制度与作者权制度间的差异,阐述了中国著作权法律体系背后的逻辑。他表示,洞悉这一内在逻辑及演变,是准确把握并妥善处理当前一系列版权问题的关键,也是对法学研究者和实践者的要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平以“AI训练数据版权合法性之困及解决路径探讨”为题,聚焦高质量数据,提出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键在于创建有条件的共享数据池。以整合、共享优质数字资源为路径,提升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并确保各参与方获得合理回报,从而支持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东以“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与数据治理范式”为题,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传统版权保护和内容治理的挑战,提出了“共票机制”原创性理论。他表示,“技术+制度”是有望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根本之道。基于赋能版权保护、激励内容优化、强化内容监管等路径,共票机制可推动数据安全流通,让公众更广泛受益于数字红利。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身健以“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的风险与治理”为题,总结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权风险和治理现状,认为妥适地寻找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路径上的版权治理时点、治理对象和治理方式,让社会在技术变迁的“无知之幕”前始终能够保持对新生技术的包容式接收与理智性选择,是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治理体系的关注重点。

研讨会围绕“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人工智能时代版权服务的机遇与挑战”主题举办两场圆桌论坛。

“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圆桌论坛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海君主持,嘉宾有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国仓,南京大学出版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志强,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彭焕萍,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袁真富。

论坛嘉宾表示,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性工程,要始终坚持“两个结合”,秉持全球视野,持续深耕版权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抓住版权文化培育弘扬、版权队伍培养建设、版权意识宣传提升等重点环节,推进制度创新、技术治理和人才培养,推动中国版权屹立于世界舞台。

“人工智能时代版权服务的机遇与挑战”圆桌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陶乾主持,嘉宾有中科院计算所数字内容合成与伪造检测实验室主任曹娟,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林秀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银良,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熊琦。

论坛嘉宾表示,人工智能时代版权服务应以确权为先,破解生成式人工智能制度之困或可在法律层面为其单独创设体系。要以人工智能新技术助力版权服务工作,打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版权全链条,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与版权创新链“双链融合”共同发展。

研讨会上发布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2023年度优秀课题。版权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有立宣布名单,经专家评审,“人工智能创作时代版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研究”“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的版权困境及解决路径研究”“作品独创性研究”“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权治理研究”“版权过滤机制的本土规制体系研究”等5项课题获得优秀课题。版权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宝林向优秀课题代表颁发证书。

版权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有立作总结发言,感谢与会领导、专家以及全体来宾的参与支持,表示版权文化历史积淀深厚,挖掘培育正当其时,未来前景广阔。版权中心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版权战略规划,不断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贡献版权力量。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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