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我省共登记版权作品28.6万件,同比增长61.9%,居全国第四位。经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环节,陈明华《春晓》、黄声如《中国有福》、陈建辉《观瀑》等25件作品获评2022年度(福建省)版权登记优秀作品。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为版权登记优秀作品一等奖作者颁发证书。

4月19日,福建省“4·26”版权宣传工作培训班暨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福州市永泰县举办。活动由省版权局举办,旨在进一步推进我省《著作权法》宣传工作和各项版权工作的全面发展。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一级巡视员、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肖贵新,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党委副书记、省版权协会理事长严桂忠等出席活动。


启动仪式上,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所属单位福建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前汐介绍了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区块链+版权”特色领域试点阶段性成果。

福建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百谷王科技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2022年我省共登记版权作品28.6万件,同比增长61.9%,居全国第四位。经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环节,陈明华《春晓》、黄声如《中国有福》、陈建辉《观瀑》等25件作品获评2022年度(福建省)版权登记优秀作品。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为版权登记优秀作品一等奖作者颁发证书。

2021年度,我省共有3家企业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1家企业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分别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洪英工艺有限公司、泉州南洋艺品有限公司以及德化新秀园。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为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进行授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一级巡视员肖贵新在致辞中阐明了做好版权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以更高的责任感、使命感重视版权工作,自觉将版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好版权工作,强化版权保护力度;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完成培训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版权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为我省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启动仪式结束后,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教授张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蔡伟为参会人员授课,进行《著作权法》宣传工作培训。


编辑:黄丹婷
排版:黄登峰
审核:刘行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部署,进一步倡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版权保护意识,助力青少年在良好版权环境下健康成长,3月25日,在省版权局的指导下,省版权协会联合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少儿频道、乔艺斯艺术空间开展“学版权 护版权 强版权”主题的青少年版权保护活动。

省版权协会理事长严桂忠在致辞中表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版权保护行动,有利于倡导树立版权保护价值观,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读物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希望与各相关单位继续协同并进,共同推动版权保护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为了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版权意识,激发版权创造活力,省版权协会向福州市鼓楼区属小学赠送为期一年的《小火炬》杂志,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向在场的同学们赠送2023年当期的《小火炬》杂志。


版权与生活息息相关,关于版权保护,青少年也有自己的理解。乔艺斯艺术空间的同学们进行了版权漫画场景剧演绎。
剪纸技艺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的工艺美术品,也是一项重要的版权作品。本次活动邀请到了浦城巧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陈煜华老师为现场的同学们进行剪纸技艺教学。


版权推动创新,创新成就梦想。版权保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全面了解版权保护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版权保护活动,主动抵制侵权盗版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版权、保护原创”的版权文化氛围,促进我省文化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23年度第五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院线电影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在影片上映期内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对于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应当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来源:国家版权)
| 著作权人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
| 陈水云 | 《福兔》 | 美术作品 |
| 林 炟 | 《兔纳百财》、
《五福呈祥》 |
美术作品 |
| 卢燕琴 | 《雀恋·一往情深》、
《雀灵·初心》、 《雀灵·淡若清风》、 《雀灵·金色霓裳》、 《雀灵·翩若惊鸿》 |
美术作品 |
| 浦城巧剪
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
《中国梦》、
《福满乾坤 福兔呈祥》 |
美术作品 |
| 曾云燕 | 《亭亭玉立》、
《蝶恋花》、 《冷艳争春》、 《太湖扶桑花》、 《迎风飞舞》 |
美术作品 |
(著作权人排名不分先后,按首字母拼音排序。)
内容来源||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系统
精品赏析
著作权人:陈水云 作品:《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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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林 炟 作品:《兔纳百财》、《五福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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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卢燕琴 作品:《雀恋·一往情深》、《雀灵·初心》、《雀灵·淡若清风》、《雀灵·金色霓裳》、《雀灵·翩若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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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浦城巧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作品:《中国梦》、《福满乾坤 福兔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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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曾云燕作品:《亭亭玉立》、《蝶恋花》、《冷艳争春》、《太湖扶桑花》、《迎风飞舞》





声明:以上图片均已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由福建省版权协会整理发布,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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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版发函〔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
2022年,各地区著作权主管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有序做好著作权登记工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2022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6353144件,同比增长 1.42%。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情况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登记信息统计,2022年全国共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4517453件,同比增长13.39%。
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登记量较多的分别是:北京市1047270件,占登记总量的23.18%;中国版权保护中心491594件,占登记总量的10.88%;上海市382000件,占登记总量的8.46%;江苏省334896件,占登记总量的7.41%;福建省285834件,占登记总量的6.33%。以上登记量占全国登记总量的56.26%。相较于2021年,黑龙江、宁夏、湖南、云南、广西、河北、辽宁等省(区)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超过100%;山西、江西、甘肃、福建、安徽、青海等省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增长率超过50%。
从作品类型看,登记量最多的是美术作品2133962件,占登记总量的47.24%;第二是摄影作品1603228件,占登记总量的35.49%;第三是文字作品349350件,占登记总量的7.73%;第四是影视作品197806件,占登记总量的4.38%。以上类型的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占登记总量的94.84%。此外,还有录音制品51768件,占登记总量的1.15%;图形作品46144件,占登记总量的1.02%;音乐作品33212件,占登记总量的0.74%;录像制品21902件,占登记总量的0.48%;模型、戏剧、曲艺、建筑作品等共计4985件,占登记总量的0.11%。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2022年全国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835341件,同比下降19.50%。
从登记区域分布情况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域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登记量约117万件,占登记总量的64%。
从各地区登记数量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较多的省(市)依次为: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四川、湖北、安徽、福建。上述地区共登记软件著作权约133万件,占登记总量的73%。其中,广东省登记软件著作权238781件,占登记总量的13.01%。
四、著作权质权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计,2022年全国共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350件,同比下降5.91%;涉及合同数量291个,同比下降18.49%;涉及作品数量1521件,同比增长41.09%;涉及主债务金额544687.33万元,同比增长20.26%;涉及担保金额545092.75万元,同比增长25.89%。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282件,同比下降17.06%;涉及合同数量282个,同比下降17.06%;涉及软件数量1453件,同比增长38.91%;涉及主债务金额369377.33万元,同比下降9.88%;涉及担保金额369113.39万元,同比下降5.34%。
作品(除计算机软件外)著作权质权登记68件,同比增长112.50%;涉及合同数量9个,同比下降47.06%;涉及作品数量68件,同比增长112.50%;涉及主债务金额175310万元,同比增长307.38%;涉及担保金额175979.36万元,同比增长308.94%。
各地区著作权主管部门和著作权登记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著作权登记工作效能,推动著作权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国家版权局
2023年3月10日
(来源:国家版权)
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23年度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院线电影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在影片上映期内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各地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对于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应当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来源:国家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