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 thee

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精品作品展示(2025年第8期)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蔡三珍 《兴云布雨》 美术作品
福建省志华

根艺博物馆

《一颗红星向祖国》、

《关公2号》、《凰戏凤》

美术作品
郭菊兰 《蝶舞蕉香》 美术作品
黄   榕 《回望来时路》 美术作品
柯春新 《团圆祈福》 美术作品
吴为橙 闽南刺绣《燕归巢》 美术作品
杨新榕 国画《泮宫口》 美术作品
喻仁瑞 《灵蜥戏翠》 美术作品
庄   磅 《阿嫲开海蛎/贝光拾趣》 美术作品
庄细强 《茶盘-清供图》 美术作品
叶虎平 《草影水光》、《残柯拱秋》 摄影作品

(著作权人排名不分先后,按首字母拼音排序。)

内容来源||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系统


精品赏析

著作权人:蔡三珍  作品:《兴云布雨》

著作权人:福建省志华根艺博物馆  作品:《一颗红星向祖国》、《关公2号》、《凰戏凤》

著作权人:郭菊兰  作品:《蝶舞蕉香》

著作权人:黄   榕  作品:《回望来时路》

著作权人:柯春新  作品:《团圆祈福》

著作权人:吴为橙  作品:闽南刺绣《燕归巢》

著作权人:杨新榕  作品:国画《泮宫口》

著作权人:喻仁瑞  作品:《灵蜥戏翠》

著作权人:庄   磅  作品:《阿嫲开海蛎/贝光拾趣》

著作权人:庄细强  作品:《茶盘-清供图》

著作权人:叶虎平  作品:《草影水光》、《残柯拱秋》

(声明:以上图片均已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由福建省版权协会整理发布,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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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关于2025年中国版权金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版发函〔2025〕1号),经组织推荐和评审遴选,现将2025年中国版权金奖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版权局书面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需署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电话:010-83138240  邮箱:shfwc@nca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邮编:100052)

国家版权局

2025年9月11日


一、作品奖(6个)

1. 《我的阿勒泰》(图书,著作权人:李娟)

2. 《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著作权人:成都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

3. 《西北岁月》(电视剧,著作权人:陕西文化产业(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4. 《黑神话:悟空》(游戏,著作权人:杭州游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5. 昆剧全本《牡丹亭》(戏剧,著作权人:上海昆剧团)

6. 《国家宝藏·展演季》(综艺节目,著作权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二、推广运用奖(5个)

1.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2.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3.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4. 国家博物馆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护奖(5个)

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3. 安徽省公安厅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知识产权与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科

4. 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四、管理奖(4个)

1. 青岛市新闻出版局

2. 沧州市版权局

3. 安徽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4. 福建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来源:国家版权)

版权科普 | 校园著作权侵权防范

校园图片使用中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 提问:幼儿园公众号为了展示校园菜谱,直接使用了网上下载的美食图片,是否构成侵权?
  • 回答: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如他人拍摄的菜谱图片)有侵权的风险。
  • 提问:中小学公众号转载节日活动图片,如果图片未标注“禁止转载”,是否还会构成侵权?
  • 回答:即便图片未注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使用人仍有可能因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且不符合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的情形而侵犯他人著作权。
  • 提问:高校在公众号中使用他人图片作品,可否以“教学使用”为由免责?
  • 回答:公众号面向全体公众,超出了课堂教学范围,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为课堂教学可合理使用”的情形,亦存在侵权风险。
  • 提问:公众号采用网上图片并在文章下方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还会侵权吗?
  • 回答:文章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不具有法律效力,未免除使用者需要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义务,同样存在侵权风险。
  • 提问:使用他人图片时指明作者、作品名称、作品来源等信息,还会侵权吗?
  • 回答:虽然标注出处体现了对原作者的尊重,但使用前仍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存在侵权风险。
  • 提问:使用表情包也有侵权风险吗?
  • 回答:有些表情包具有独创性,属于美术作品,未经许可转载使用,存在侵权风险。如果是他人个人形象的表情包,同时可能存在侵犯肖像权的风险。
  • 提问:使用已过权利保护期的作品,会不会侵权?
  • 回答:作品权利保护期到期后,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授权而使用,但是使用时要标注作者。
  • 提问:非营利机构开办的非营利性公众号使用网络图片会不会侵权?
  • 回答:判断使用是否构成侵权与公众号运营主体的性质及使用目的无关,非营利机构在其开办的非营利公众号中使用图片,若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同样存在侵权风险。

校园课件使用中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 提问:教学PPT、授课音视频如未经老师许可,上传到网络上会侵权吗?
  • 回答:教学PPT、授课音视频涉及授课老师的独特构思、内容筛选编排、独特的演绎,体现了个人的独特教学风格。教学PPT、授课音视频未经授课老师许可,上传到网络上,存在侵权风险。

校园论文写作中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 提问:论文能随意署名吗?
  • 回答:随意署名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如果是在自己创作的论文上,未经他人许可,署他人姓名的,可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 提问:论文中引用他人的文章、数据,但未标注出处,有侵权风险吗?
  • 回答:根据学术不端的相关规定,论文中引用他人文章、数据,未加引注或说明,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可能视为剽窃。

与校园著作权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常见法律问题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且该智力成果不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法条罗列了九种作品类型,即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公众号侵权案件中,常涉及的作品类型为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

有权主张权利的著作权人的条件

著作权人是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有权利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成为著作权人的途径有两种:1.基于创作行为原始取得著作权;2.通过受让、继承、受赠和其他方式继受取得他人的著作权。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侵权行为的判断依据

被告在创作时接触过涉案作品或存在接触的可能性,如涉案作品的发表时间早于公众号内容的发表时间,且通过整体观察法判断,作品表达相同或相似。

《著作权法》第十条列举了17种著作权专用权利,公众号侵权案件中通常涉及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违法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使用作品不构成侵权的情形

被告在两种情况下使用涉案作品不构成侵权:1.获得权利人的许可;2.具有著作权法规定的不经权利人许可也可以使用的情形,如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1)合理使用是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理使用的情形。

(2)法定许可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律代替著作权人自动向行为人发放了使用作品的许可,行为人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的情形包括:1.报刊转载法定许可;2.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3.播放作品法定许可;4.编写出版教科书法定许可;5.制作和提供课件法定许可;6.通过网络向农村提供特定作品的准法定许可。

教学PPT中使用他人作品时,老师如果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使用他人的作品,且标注出处、署名,则不构成侵权。

校园著作权纠纷防免与应对

  • 提问:如何降低侵权风险?
  • 回答:1.使用原创作品。公众号使用的图片、文章等可以由校园工作人员拍摄、撰写,有效降低侵权风险。如可以拍摄校园的风景、菜肴等,但尽量不要拍摄家长和学生,避免侵犯入镜家长和学生的肖像权。2.使用图片外包业务。学校公众号可以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依托专业服务降低侵权风险。即便第三方侵权,学校承担侵权责任后,也可根据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的约定向第三方追责。3.付费获取图片授权。学校可以向专业的图库公司或图片素材平台付费获取图片使用授权。
 

  • 提问:如果学校被诉侵权,应如何处理?
  • 回答:被诉侵权人可以基于事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抗辩:1.权利基础抗辩,即原告主张的作品是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主体适格抗辩,即原告是不是具有著作权或具有相应的授权,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权利证明并核对信息;3.合理使用抗辩,即学校的使用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4.法定许可抗辩,即学校的使用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等规定。

(来源:厦门市版权协会)

我与版权的故事 | 版权保护,筑牢企业发展根基

版权是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版权对创作者权益的保护和激励,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创新、创造力和文化多样性的关键因素。为进一步增强版权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版权产业不断发展,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版权、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协会开展“我与版权的故事”优秀企业系列宣传活动,挖掘企业在版权实践中的典型经验与创新成果,发布优秀企业宣传片,讲好企业版权故事。


第一期:“版权保护,筑牢企业发展根基”

欢迎大家踊跃投稿,协会将不定期推出相关视频。

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精品作品展示(2025年第7期)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陈佳雯 《欢乐永福》 美术作品
陈婉艺 《瑞彩灵韵》 美术作品
陈迎春 《砖缝里的春信》、

《巷间》、

《巷道里的时光》

美术作品
邓正立 《偶遇》、

《海底世界系列.慢游》

美术作品
胡平安 《平安是福》书法篆刻 美术作品
缪仕盾 《古厝小巷的一缕阳光》 美术作品
苏  敏 《福满山海》立体剪纸夜灯、

《路路连科》立体剪纸夜灯

美术作品
温科辉 《虎门销烟扬国威》 美术作品
吴德强 《海丝花语》、

《龙柱》、《耕作》、

《千里走单骑》

美术作品
吴玉环 《家有喜事》、

《稻田鱼米香》

美术作品
叶丹花 《灯影千年》 美术作品
庄细强 《母女情深》 美术作品
蓝善祥 《呵护》 摄影作品
马英毅 《守望》、

《徽村秋晓》

摄影作品

(著作权人排名不分先后,按首字母拼音排序。)

内容来源||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系统


精品赏析

著作权人:陈佳雯  作品:《欢乐永福》

著作权人:陈婉艺  作品:《瑞彩灵韵》

著作权人:陈迎春  作品:《砖缝里的春信》、《巷间》、《巷道里的时光》

著作权人:邓正立  作品:《偶遇》、《海底世界系列.慢游》

著作权人:胡平安  作品:《平安是福》书法篆刻

著作权人:缪仕盾  作品:《古厝小巷的一缕阳光》

著作权人:苏   敏  作品:《福满山海》立体剪纸夜灯、《路路连科》立体剪纸夜灯

著作权人:温科辉  作品:《虎门销烟扬国威》

著作权人:吴德强  作品:《海丝花语》、《龙柱》、《耕作》、《千里走单骑》

著作权人:吴玉环  作品:《家有喜事》、《稻田鱼米香》

著作权人:叶丹花  作品:《灯影千年》

著作权人:庄细强  作品:《母女情深》

著作权人:蓝善祥  作品:《呵护》

著作权人:马英毅  作品:《守望》、《徽村秋晓》

(声明:以上图片均已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由福建省版权协会整理发布,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福建组织开展2025年版权执法工作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福建省版权执法工作水平,维护版权市场秩序,福建省版权局组织全省各地版权管理人员、版权执法骨干、各设区市公安部门相关警员共计105人,于8月5日至8月7日在宁德市古田县举办“2025年福建省版权执法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叶婷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欢庆、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鼓楼大队刘兰准(国家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库讲师)、泉州石狮市委宣传部陈海城、仙游县公安局陈星亮等版权执法、法律专家为培训学员授课。重点分享版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新技术时代的著作权保护、版权行政执法实务、版权纠纷调解的创新模式、著作权刑事案件办理等相关内容。

本次培训班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培训学员有新对象。通过协调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联系各设区市公安局安排版权执法干警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地公安版权执法意识;二是培训平台有新延伸。培训期间,要求各地版权管理部门主动对接当地公安干警,建立日常联系机制,畅通刑事、行政版权执法的技术联系和日常交流;三是培训内容有新覆盖。在版权日常执法工作的基础上,邀请中宣部、中国人民大学等部门领导专家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讲授版权执法工作的外交意义和长远影响,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工作信心。

培训期间,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还就上半年版权执法工作情况开展业务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来源:部版权管理处)

福建2个案例入选《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7月31日,由国家版权局组织评选的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在第九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主论坛发布。本次评选由国家版权局组织,旨在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版权强国建设的经验做法,共遴选出36个典型案例,包括版权产业服务类10个、版权保护类8个、版权国际传播类8个、版权执法案件类10个。其中,“福建省打造版权社会服务‘福建样本’”、“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民间文艺版权融合发展激活世遗之城千年文化基因”2项案例入选。入选案例涉及打造全链条版权产业服务、提升民间文艺版权国际影响力等重点内容与热点议题,在版权强国建设中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体现出福建省在推动版权强国建设中的积极贡献和引领作用。

第九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合肥举办

7月31日,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主办,安徽省版权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协办的第九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合肥举办。

与会嘉宾表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推进著作权法配套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网络版权法律体系。加强原创精品创作生产引导,推动网络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提升网络版权保护水平。加大网络版权宣传力度,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版权理念。深化网络版权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网络版权故事。

来自中国版权协会、中国法学会、中共中央党校、金山集团、科大讯飞、中文在线集团等单位的代表作交流发言。

大会发布了《202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和《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并围绕版权执法、技术发展、数字音乐、软件正版化、微短剧、动漫游戏、体育赛事、网络存储传播、网络销售等议题举办分论坛。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级党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和来自行业协会、行业企业的600名代表参会。

(来源:国家版权)

第十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10月在青岛举办

7月25日,国家版权局、山东省版权局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在青岛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以下简称“版博会”)新闻通气会。第十届版博会将于10月16日至18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崂山馆)举办,由国家版权局主办,山东省版权局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

版博会是我国版权领域唯一的综合性、国际性、国家级版权专业博览会,自2008年创办以来,每两年举办一届,目前已在北京、广州、苏州、杭州、成都等地举办九届,成为集中展示展览版权成果、活跃版权交易贸易、促进版权价值转化、推动中外版权交流的重要平台。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同志介绍,举办版博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积极实践,也是打造全国版权展会交易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十五五”谋划布局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在这一承上启下的重要节点举办本届版博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岛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版博会首次落地青岛,是对青岛工作的信任和鞭策,机遇难得,意义重大。本届版博会以“数智引领未来、版权创新发展”为主题,将呈现出展会规格与参展范围持续扩大、国内发展与国际影响相互促进、国家展会与地方展会协同举办、文化底蕴与时代特色相得益彰等亮点,同时结合青岛特色文化资源和优势产业,加强版权合作,推动文化出海,集中展示版权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丰硕成果。

新闻通气会由山东省版权局相关负责同志主持。

(来源:国家版权)

《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实施

近日,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5年7月17日起施行。《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版权实践,构建适应新技术发展的版权规则体系,推动版权工作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推动版权要素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新型文化业态、文化企业、文化消费模式深度融合发展。《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版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版权协会,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各版权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版权局

2025年7月17日

 

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人民、坚持创新引领、坚持法治保障,促进文化与学术繁荣,服务经济工作大局,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全力推进版权运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版权法律制度更加完善,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版权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版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版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版权涉外工作深入推进,版权国际话语权、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版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重版权的社会风尚和环境更加良好,版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二、构建较为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版权法律体系

(一)完善版权法律制度。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推进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修订《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版权相关国际条约有效实施。

(二)完善相关领域和地方版权政策法规制度。健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版权保护制度,完善体育赛事节目、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等领域版权保护制度,完善舞台艺术作品版权保护措施。支持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版权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统筹配置区域内版权产业发展资源,增强地方版权政策法规的协同、带动效应。

三、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

(三)完善全国版权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及转让合同备案等工作,统一登记标准,规范登记流程,提升登记质量。研究建设全国统一的版权登记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实现版权登记、查询、监测、统计等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版权登记线上办理。

(四)强化版权贸易机制建设。持续发挥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龙头的版权展会交易服务体系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各地区举办市场化、社会化的版权展会和交易会。鼓励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共建版权交易数字化平台,推动版权交易数字化转型。继续开展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和创新发展基地建设。引导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积极参与版权展会和交易会,推进国际版权贸易快速健康发展。

(五)推进版权金融服务创新。优化版权质押融资服务,全面推进质押登记线上办理。推进版权质押登记公示信息平台建设,便利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查询版权权属状态、许可使用、交易转让等关键数据信息。着力解决版权质押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风险补偿、质物处置、工作机制等突出问题。支持指导各地区、相关行业开展版权保险、版权证券化等版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版权金融政策宣传和支持力度,完善版权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六)发挥版权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对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指导和监管,促进其提升管理效能、提高工作透明度,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充分发挥版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指导版权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版权监测、版权鉴定、版权维权、纠纷调解、学术交流和版权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产业和社会的水平。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设立版权分支机构,参与版权治理体系建设。

(七)推动版权产业相关调研和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借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调研方法,持续开展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工作,提升调研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指导性。推动依法制定《版权产业统计分类》,加强与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相衔接,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发布相关统计报告。支持和鼓励相关地区或部门开展特定地区或特定行业的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工作。

四、全面加强版权保护,营造良好版权营商环境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指导各级执法部门开展版权执法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等专项行动,突出大案要案查办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九)突出版权保护重点领域。加强重点网站平台版权监管,完善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及侵权防控机制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版权专项整治。加大对影视和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电商、搜索引擎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力度。依法惩治版权领域恶意维权、虚假维权和非法集体管理等不法行为。

(十)强化协调联动保护。加强版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与司法机关探索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与“扫黄打非”、工信、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协调联动和联合监督检查,提升侵权盗版打击效能,促进版权要素市场健康发展。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推动完善行业版权自律规范,建立健全版权信用监管体系。

(十一)完善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版权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引导版权纠纷当事人积极运用相关机制定纷止争,通过多种调解方式,有效降低版权诉讼发生率和版权纠纷矛盾升级概率。加强版权纠纷调解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充分发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巩固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持续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加强版权对外交流合作,提升版权国际话语权

(十三)深化与国际组织、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版权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合作机制,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高层次版权交流合作,巩固发展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版权对话合作机制。

(十四)积极参与版权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推动保护广播组织条约、保护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条约等国际版权规则制定。参与双边和区域性版权协定磋商,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的版权相关工作。

(十五)建立健全版权国际贸易服务机制。编制重点国家和地区版权营商环境指南,指导企业开展版权海外业务。继续开展版权海外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建立多部门、多层级、多行业的国际版权联动应对机制,支持我国企业在海外开展版权维权行动。支持各级版权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版权国际组织的相关活动,与海外同类机构建立联系合作或代表关系。

(十六)加强版权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版权法律故事、版权产业故事、版权保护故事、版权国际合作故事等。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专业会议等平台,组织开展民间文艺、版权执法、中小企业创意产业发展、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等展览展示。

六、创新版权宣传方式,推动版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十七)创新版权宣传推广方式。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广播、短视频等多种载体,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联动宣传,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平台,不断扩大版权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建立健全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播报道、国际交流互鉴的版权宣传格局。

(十八)发挥会议论坛展会的宣推作用。积极办好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国际版权论坛、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等版权专业性会议论坛展会,发布年度版权保护权威信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版权相关会议论坛展会,展示版权成果、扩大版权影响力。鼓励各地区各领域聚焦主题,组织开展专业化的版权会议,打造版权宣传品牌。

(十九)加强青少年版权宣传教育。有效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发挥校园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通过版权专题讲座、民间文学艺术活动、创意创新赛事及征文活动等方式引导青少年树立版权保护意识,切实提升版权影响力。

(二十)引导企业扩大海外宣传。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版权培训、优秀版权示范企业展览展示、多双边版权合作等活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化发展。

七、保障措施

全面加强党对版权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版权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版权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版权有关扶持政策,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要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追踪发展动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版权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版权理论研究。建立全国版权工作专家库,鼓励推动高校成立版权智库和研究教育基地。加强高校与版权主管部门、版权社会机构合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健全版权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畅通版权从业人员职称申报渠道。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就《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就《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我国目前版权工作正面临从数量跃升向质量提高的转变,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下,版权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亟待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科学谋划下一阶段版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需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

《意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版权实践,构建适应新技术发展的版权规则体系,推动版权工作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引导文化产业打通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推动版权要素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新型文化业态、文化企业、文化消费模式深度融合发展,为满足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服务主体的实际需要提供版权支撑。

2.问:《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意见》共七部分、二十条,主要明确了版权事业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版权法律体系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1.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2.推进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3.健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版权保护制度。

二是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1.完善全国版权登记制度,统一登记标准,规范登记流程,提升登记质量,研究建设全国统一的版权登记信息服务平台;2.优化版权质押融资服务,着力解决版权质押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风险补偿、质物处置、工作机制等突出问题;3.强化对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指导和监管,充分发挥版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加强版权保护,营造良好版权营商环境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1.突出大案要案查办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2.加大对影视和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电商、搜索引擎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力度;3.建立完善版权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

四是加强版权对外交流合作,提升版权国际话语权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1.积极参与版权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完善和实施;2.开展版权海外风险防控工作,支持我国企业在海外开展版权维权行动;3.加强版权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版权故事。

3.问:国家版权主管部门期待《意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通过落实《意见》,使得版权法律制度更加完善,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版权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版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版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版权涉外工作深入推进,版权国际话语权、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版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重版权的社会风尚和环境更加良好,版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来源:国家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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