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冬奥会的举办,作为冬奥会吉祥物的“冰墩墩”因造型可爱而深受人们喜爱,市场上甚至出现“一墩难求”的现象。然而,一些商家却打起歪主意,未经授权生产和销售侵犯冬奥吉祥物“冰墩墩”版权的相关产品。为深入推进冬奥版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侵权产品流入市场,2022年上半年,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冬奥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根据网络摸排线索,对10余家位于德化县的陶瓷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擅自生产销售“冰墩墩”陶瓷摆件,以及将其形象用于马克杯、茶杯等制品的侵权行为。2022年4月中旬,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福建德化某陶瓷有限公司、泉州市德化县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冰墩墩”衍生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分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为奥运衍生品,吉祥物“冰墩墩”蕴含着巨大商业价值,同时也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未经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也不得将吉祥物形象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如果商家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使用了冬奥吉祥物形象的相关产品,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线上线下侵权违法行为排查,进一步加强对涉冬奥主题版权作品的保护力度,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企业自觉加入到保护冬奥版权的队伍中,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来源:泉州文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