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版权协会关于开展福建省最具版权价值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版权协会关于开展福建省最具版权价值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版权协会各位会员,社会各界有关创作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激励引导优秀版权作品创作生产,促进优秀版权作品授权使用和成果转化,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在省版权局的指导下,省版权协会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福建省最具版权价值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参加对象

1.省版权协会全体会员

2.向省版权局申请作品版权登记的个人和单位

3.社会各界有关创作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3日。

三、作品要求

1.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应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的作品,并已在福建省作品自愿登记系统登记。申报作品版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版权权属纠纷。申报人应保证所提交作品为原创,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本次活动主要征集的作品类别包括但不仅限于(一)文字作品;(二)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三)美术、建筑作品;(四)摄影作品;(五)视听作品;(六)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七)模型作品。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原创,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正能量。申报作品须已经发表,社会效益好,经济价值高,传播范围广,社会认知度高。

3.文字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文件支持PDF格式,体裁不限,诗歌、散文等均可,题目自拟,文笔流畅。作品申报者须保留电子文档原始信息和相关资料,以便核查。

4.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模型作品以电子照片形式提交,文件支持JPG/PNG/GIF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1MB。照片单幅、组照不限,同组图片必须是同一系列内容。为保证活动的公正性和一致性,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作品申报者须保留电子照片原始信息和相关资料,以便核查。

5.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视听作品以视频、音频形式提交,文件支持MP3、MP4、WAV格式,视频大小1GB以内。拍摄形式不受限制,摄像机、手机拍摄均可,作品内容画面清晰、影片规整。作品申报者须保留电子视频音频的原始信息和相关资料,以便核查。

四、作品申报方式

1.本活动信息通过省版权协会会员微信群、福建省作品登记咨询群和有关网络平台发布。作品申报者参加活动,要以省版权协会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2.参赛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报名参赛,作品申报者可在4月3日前,将最具版权价值作品征集活动登记表》作品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发表证明材料、作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产品交易、产值等)证明材料,发送省版权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fjsbqxh@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最具版权价值作品征集+作品类型+作品名称+著作权人名称”。

 五、其他说明

1.省版权协会对于活动征集到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省版权协会拥有在活动期间对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2.省版权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入选福建省最具版权价值作品的著作权人,将作为今后全省优秀版权转化运用园区、单位和工作站评选的加分项。

3.省版权协会将对入选作品进行媒体宣传,并推荐参加版权领域有关评奖、展示等活动。

4.本次活动不收取作品申报人任何费用。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黄登峰,电话:15985757732;

王文英,电话:13705093866;

        刘行宇,电话:15159638355;

 

附件:2023-2024年度福建省最具版权价值作品申报表

 

 

                              福建省版权协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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